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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世界上人口平均壽命最長的國家,也是世界上老齡化率最高的國家。2014年,日本男性平均壽命達到80.5歲,女性平均壽命為86.83歲,己進入超高齡化社會,與老年人相關的各種社會問題也層出不窮。
現代日本家庭結構也與以前有了很大的區別。隨着經濟不斷髮展和產業結構的變化,日本人口不斷向城市流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冷漠,崇尚自由的不婚主義者增多,家庭模式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單身或獨居老人不斷增加,老年人孤獨死的案例也逐年增多。
日本老人的“孤獨死”現象
孤獨死是指死時身邊沒有任何人照料、死後才被發現的自然死亡類型,是近年來日本社會凸顯的沉重的熱點話題。“孤獨死”的特徵是高齡者與外界基本無交流、處於社會孤立狀態中,臨終時無人關懷,死於家中之後才被發現。
日本老年人“孤獨死”的情況非常嚴重。日本政府的統計數據稱,日本每4個高齡男性之中,就有一個因無人在身邊照顧和陪伴而“默默離開人世”。而在東京等大城市中,感到自己將“孤獨死去”的老人比例超過45%。為了晚年能有個伴,不少日本孤獨老人竟願意進監獄度過餘生。
從東京都監察醫務院的統計資料來看,最近十年中,東京都孤獨死的數量整體呈上升趨勢。孤獨死人數從2305人增加到6635人,增加了2.83倍。而據日本NHK電視台的推算,每年“孤獨死”的高齡者在2萬到2.5萬人之間,其中男性又多於女性。
日本孤獨死的老人中,一種是獨居老人。他們的社會角色比較弱化,生活中缺乏他人關懷,隨着年齡增長,發生孤獨死的概率較高。另一種是“老老看護”型家庭,也就是由老年子女照顧高齡父母的家庭。由於看護者本人年齡也很大,反應也比較遲鈍,加上與外界交流少,長期的看護工作讓他們在經濟和精神上的壓力越來越大,導致老人死時不能被及時發現。
日本老年人孤獨死的社會因素
傳統的日本社會實行的是大家長制度,在家族中,家長經營家族間的關係,其他家庭成員聽從家長的安排。但伴隨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以血緣為基礎的家庭結構開始向核心家庭轉變,家庭成員間關係逐漸發生變化,年輕人逐漸從大家庭中脱離,以血緣為紐帶的人際關係開始弱化。
近四十年來,日本的離婚率不斷走高,不婚的人數也在不斷增加。這些人與家人、親屬間的血緣關係越來越淡化。傳統日本家庭由妻子負責照顧家庭,丈夫專心於工作,可現在逐漸上升的不婚率和離婚率,使得單身家庭增多,這些人年老後,孤獨死的危險也越來越高。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佔有一定的空間,也會與他人產生社會聯繫。可是當日本產業結構發生變化,家庭結構向小家庭化發展後,日本的工薪階層由於勞動時間長,幾乎沒有時間參加各種人際間的聯繫活動,人們不像以前那樣重視和鄰里的交往,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而拒絕與他人產生過多的聯繫的人越來越多,獨居者逐漸從羣體中脱離出去,最終導致孤獨死的發生。
隨着日本人家庭規模越來越小,對高齡者情感交流、社會交往及日常生活也產生了重要影響。日本東京都板橋區通過對1391名單身高齡者調查發現,有16.6%的高齡者處於孤立狀態,在緊急情況下沒有任何可以提供幫助的人。
二戰以後,受美國家庭意識形態的影響,日本傳統養老文化逐漸消逝,新興的家庭結構趨於夫妻和未婚子女居住在一起的核心家庭模式,家庭的主要功能首先是養育子女,老人在家裏的地位開始降低,養老模式也在不斷淡化。過去以家庭養老為主的養老文化正在消失,養老變成了一個具有普遍性意義的社會問題。
日本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日本的社會保障制度由社會保險、社會福祉、公共扶助、公眾衞生及醫療四個方面組成,其中針對老年人的養老實施的是介護保險制度。這種制度將40歲以上的人定為參保對象,參保人員分為兩種:一種是65歲及以上的參保對象,一種是40歲至64歲的參保對象。
介護保險制度實行傾向於市場機制的社會保險的運作模式,把本來作為社會的護理服務改為公共保險制度,提供服務的主體變得多樣化和市場化。但是這種保險制度費用較高,需要同時繳納醫療保險費和介護保險費,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護理服務的發展。
介護保險制度設立“入住介護設施”,雖然這一規定對預防孤獨死起到一定作用,但制度規定只有在參保者護理程度為3級及以上時才可以申請入住特別養護老人之家。由於目前特別養護老人之家數量有限,等待入住特別養護老人之家的高齡者超過50萬,很多高齡者等待數年也沒能入住。加上介護保險雖然為老人入住特別養護老人之家提供一定的補助,但還有很多老人因為資金困難難以入住老人之家,不得不獨自生活。
當前日本社會家庭規模逐漸縮小,老人與成年子女同住的比例由五六十年代的70%鋭減為現在的不足30%。隨着老年人與子女同住率不斷下降,家庭養老功能也在不斷衰退,獨居老人的數量逐年增多。
當老年人從大家庭中脱離出來之後,子女和父母日常生活中接觸減少,和家人幾乎完全沒有交流的老人越來越多。高齡者出於“不想被討厭”的想法,當生病時往往不願意與子女交流,最終陷入孤立狀態,引起孤獨死等問題。
日本高齡老人的生存狀況
年金是日本老年人生活的主要來源,但近年來日本由於受到宏觀經濟浮動等因素的影響,年金給付金額較低,這也加劇了老年人的貧困,致使貧困老人不斷增加。
2001年,小泉內閣下調了社會保障的給付額度,這也拉大了國民間收入和資產差距,加重了社會底層和弱勢羣體的貧困問題,使得年金老人因晚年生活沒有保障而陷入貧困。
日本許多退休後的老人仍有能力和意願繼續工作。他們繼續工作的目的,除為了獲取生活費之外,也有很多是為了維持社會關係,不與社會脱節。”但是,目前日本社會並不能滿足這些人的就業需求和社會參與意願。當高齡者擁有社會參與的良好意願而缺少參與機會時,他們便會被迫與社會疏離,這也是導致他們“孤獨死”的概率是其他老人2.7倍的原因。
隨着年齡增長,這些脱離社會體系之外的老年人身體機能逐漸退化,處於孤立狀態。他們很少或根本沒有社交活動,大部分時間將自己關在家裏,不與他人來往,心灰意懶,自我封閉,感受不到人生樂趣。如果他們精神上不能及時得到慰藉,最終只能是默默的死在家中。
日本應對高齡者孤獨死的措施
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引發的各種社會危機,日本頒佈了《高齡社會對策基本法》,制定了《高齡社會對策大綱》,作為“高齡化對策事業”的長期指導方針。
2000年,日本開始實行“看護保險制度”,並通過修改僱傭保險法推動高齡者就業。2011年日本又通過修改社會保障制度,設立“高年齡者職域擴大助成金”,支持企業改善僱傭管理制度,為高齡者就業創造環境。該制度使有工作意願的高齡者可以繼續工作,讓570萬65歲以上的人重新回到就業崗位上去,讓他們感到了生活的意義。
為使高齡者能夠緊跟時代的步伐,近年來日本企業在政府支持下,也在努力開發適合高齡者使用的電器和電子產品,豐富高齡者的生活。日本社會還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整合各類社會組織,構建由醫療、保健、防疫、生活支援等組成的一體化社區支持網絡。通過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提高服務品質,為高齡者構造一個安全舒心的社區環境。
孤獨死是老齡化社會的產物之一,我國也正在進入老齡化社會,同樣面臨老年人孤獨死的問題。
中日兩國是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借鑑日本在養老服務方面的經驗,構建三位一體即政府、社區和家庭相結合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老年人護理保險制度,建立一個以支持居家養老為中心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給老年人更多的經濟支持、精神慰藉和生活照顧,才能預防和避免老年人孤獨死問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