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煤炭保供穩價的系列決策部署,引導煤炭現貨市場價格加快回落,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穩價工作,確保經濟社會平穩運行,按照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部際協調機制統一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和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負責同志帶隊,組織有關單位共12人,於10月27日至29日在天津港開展煤炭保供穩價督導工作。
督導組實地查看了港口煤炭運輸、保供情況,並在天津港召開煤炭保供穩價座談會,對有關企業中長期合同履約、人民羣眾温暖過冬能源供應方案等方面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市發改委、城管委等有關部門及部分煤炭生產、消費、貿易、運輸企業參加。
督導組指出,相關保供單位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切實落實保供穩價要求,全面落實發電供熱用煤中長期合同,引導煤炭價格迴歸合理區間,確保人民羣眾温暖過冬。
督導組強調,對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查處,全力維護煤炭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