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3日訊 11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文《任職11年,人保投控原黨委書記、總裁劉虹被查處 企地協作嚴懲金融掮客》,披露了人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投控”)原黨委書記、總裁劉虹嚴重違紀違法案的細節,劉虹充當金融掮客擅權謀私十餘年,利用職務便利受賄3000多萬元。此前,劉虹因犯受賄罪,一審獲刑13年。
接受審查調查期間,劉虹手寫的懺悔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保集團紀檢監察組 供圖)
據辦案人員介紹,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資源,充當金融掮客擅權謀私,是劉虹違紀違法問題的主要表現。劉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僅在接受信託公司債權融資次級受益人請託,為其履行借款業務、購買資質審核等事項提供幫助上,就收受現金499萬元。
在帶頭違紀的同時,劉虹還同班子成員沆瀣一氣、合謀斂財。2012年10月,劉虹夥同人保投控原黨委委員、副總裁劉繼東,以不配合股權交接工作相要挾,向請託人索要人民幣500萬元,劉虹實得220萬元。此外,二人還以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請託人購買房產2套,其中劉虹購買房產實際支付與評估價相差249.71萬元。
2015年,面對中央巡視和國家審計署審計,劉虹不僅沒有向組織坦白交代,反而繼續鋌而走險,以各種方式對抗組織調查。為掩蓋此前收受地方公司股權、好處費等事實,劉虹指使其外甥簽訂虛假借款協議和虛假股權轉讓協議,偽造歸還借款、股權轉讓假象。同時,與某信託公司業務經理統一口徑,通過簽訂虛假借款協議,偽造歸還借款假象,掩蓋其收受“業務提成”的事實。2016年以後,劉虹認為組織對其調查已結束,陸續要回部分前期已虛假歸還的錢款。
2019年3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劉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山東省監委監察調查。同年8月28日,劉虹被開除黨籍,收繳違紀所得,由人保集團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劉虹利用擔任人保投控黨委書記、總裁等職務便利,接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請託,在金融業務活動、股權轉讓、人事工作安排等方面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股權和人民幣、加油卡、購物卡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057.8223萬元。最終,劉虹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辦案人員稱,劉虹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人保投控黨的領導弱化是另一個重要原因。在劉虹主要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近8年時間裏,所在黨組織理論學習走過場,民主生活會走形式。即便在劉虹被採取留置措施後,共事過的部分班子成員仍然諱莫如深、三緘其口,不願意主動向組織彙報其有關情況。
據辦案人員介紹,劉虹擔任人保投控一把手長達10餘年,“栽培”過多個主要部門負責人和不少員工,導致其上到重點業務開展、選人用人等重大決策,下至日常管理的瑣碎小事,往往都是“一言堂”。“公司從班子成員到普通員工,沒人管得了,這使得劉虹擅權妄為、‘坐地成精’,最終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資料顯示,人保投控成立於2007年8月,是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人保”,01339.HK)的全資子公司。同年10月,劉虹擔任公司黨委書記、總裁,截至落馬時任職已超過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