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這幾天,國際難民問題突然火了。事情的起因是這樣――6月20日是國際難民日,聯合國官微發佈了視頻“我們和難民在一起”,不少媒體和名人紛紛轉發,號召網友同情和支持難民。結果,不少人覺得這是變相強迫中國大規模接收難民,義憤填膺地表示反對。實際上,他們的腦洞開得太大,他們反對的事兒根本不存在。…[詳細]
要點速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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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難民署沒錢沒槍,不可能強迫任何國家接收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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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接收國也在努力趕走經濟移民,留下真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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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感難民,有現實的考慮,也和人們內心的恐懼有關。
在接收難民問題上,各國擁有充分自主權,不存在強迫一説
在反對接收難民者看來,接收難民的後果非常可怕:一旦接收了這些難民,根據國際上通行的“不推回”原則,難民一旦進入一個國家,就不可以驅逐,他們想待多久就待多久,還能入籍入學,享受完全的國民待遇。
這實際上是對“不推回”原則的誤解。1951年的 《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和1967 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是國際難民法的基石。公約中的“不推回”原則是指,締約國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受到威脅的領土邊界。
看好,這一原則禁止將難民送回受迫害的地方,但並沒有禁止難民移送。一個國家接收難民的能力是有限的,本着“責任分攤”的原則,不少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安全第三國”機制,將無法安置的難民送往符合一定條件,對難民來説是安全的第三國。認為難民一旦進入一個國家就可以賴着不走,太望文生義了些。
更重要的是,一個人是不是難民,不是自己説了算,而是難民接收國(包括聯合國難民署)説了算。根據相關國際公約,因戰爭、衝突、迫害等原因而流離失所的難民,有得到國際救助的權利,但公約並沒有給出具體的難民甄別標準。因此,各國可根據公約和《難民地位甄別程序與標準手冊》來自行劃分標準,這意味着各國在界定何為難民,如何接收這類問題上有充分的自主權。
2015年,歐盟強行通過了安置難民方案,同意兩年內在成員國範圍內轉移安置12萬名入境意大利、希臘等國的難民,但難民分攤安置計劃推出後,歐盟成員國或落實緩慢,或向歐洲法院上訴,要求取消強制攤派,或拒絕接受攤派。一體化的歐盟內部都無法強制攤派,國際難民署自然更沒辦法強迫別的國家了。
“救急不求窮”,是很多國家接收難民的準則
還有人覺得不少難民名為難民,實為經濟移民。他們到發達國家只是為了獲得更好的生活,這樣的人根本不配救助。
實際上,歐洲國家早就發現了這個問題,也想辦法留下難民,趕走經濟移民。以德國為例,不少媒體都報道了德國2015年難民數量激增,年底達到100萬。不過,這些媒體忽略了一個事實――100萬隻是德國登記的難民數量,而登記只是成為“正式”難民的第一步。在接受了初步收容安置後,登記的難民還必須提交個人避難申請。
負責審理避難申請的主管機關是聯邦移民與難民局,申請避難的難民一般會得到三種結果:1、給予居留許可,並經由法庭認可;2、拒絕避難申請,但給予申請者“容忍”身份;3、要求申請者離境或將其遣返至來源國或過境國。
2015年,德國議會通過了更嚴格的難民法案、一方面,科索沃、阿爾巴尼亞和黑山共和國被列入“安全的”原籍國名單,大量來自這些國家的“經濟移民”被遣返;另一方面,來自敍利亞、伊拉克等戰亂地區的難民很容易獲得難民權,並能迅速開始德語學習和就業技能培訓。
敍利亞難民在德國接收培訓
可見歐洲國家也沒有“愛心氾濫”,他們更願意幫助那些母國處於戰爭狀態的真難民。
歐洲難民帶來的問題,也和一些人臆想的不一樣
不少國人在反對接收移民時,最愛説一句話――看看歐洲大規模接收難民,帶來了什麼?還不是社會動盪,壞移民橫行。
不可否認,歐洲國家因為接納難民承擔了額外的責任和風險,也讓不少本國民眾非常擔憂,不少反移民的右翼政黨因此壯大。
然而,認為難民把歐洲攪得一團糟,也太過想當然了。在2015年,很多右翼媒體把大規模接納難民的瑞典描繪成犯罪率暴增的“人間地獄”。不過,在瑞典國家犯罪預防理事會進行的犯罪被害者調查中(2015年),11900名被調查者裏有13.3%遭到不同程度的人身犯罪侵害,雖然比2014年的11.3%高,但與2005年的數據基本持平。
瑞典《每日新聞報》的一項調查顯示,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1月底,瑞典警察共應要求出警537466次,其中約5000次是為了處理難民營相關的案件,也就是1%左右。有媒體認為,從這個數據可以推測,佔瑞典人口1.6%(至少15萬人尚未獲得避難批准)的合法難民犯罪率,可能低於其在瑞典所佔的人口比重。
另一個接收難民的大國德國,2016年涉嫌犯罪的難民人數有所增加,與2015年相比,2016年涉嫌犯罪的外來移民人數,從11萬多上升到17萬多。
然而,不少德國學者認為,這並不能説明難民比德國人更壞。首先,跟擁有德國國籍公民相比,難民更容易違反德國居留法、避難法和歐盟自由遷徙法。其次,2015年後,湧入德國的難民年齡大多在14歲到30歲之間,明顯低於德國人口的平均年齡,而這個年齡段本就是犯罪的高發年齡段。
德國難民整體年齡很小
德國漢堡的警方認為,“由於人口結構的不同,德籍和非德籍人員的犯罪率是不具有可比性的。與德國公民相比,那些生活在德國但不是德國國籍的人通常更年輕,男性佔比更高,低收入者所佔比例也更高。所有因素都會導致移民作為犯罪嫌疑人被警察調查的幾率升高。”
此外,不同來源國的難民,犯罪率也不相同。下薩克森州前司法部長普法伊弗指出,來自伊拉克和敍利亞的難民犯罪率相對較低,因為他們不希望自己獲得合法居留身份的機會受到威脅。而來自北非國家的難民,“他們在來到德國之後不久就意識到,自己沒有機會留下來”,因此更着急賺錢――不是打黑工就是違法犯罪。
以2016年震驚世界的科隆跨年夜性侵案為例,德國聯邦刑事犯罪調查局7月公佈的最終調查結果顯示,已抓獲的120名嫌犯大部分來自北非國家,卻幾乎沒有來自德國最主要難民來源國敍利亞的嫌犯。
2016年7月7日,德國科隆跨年夜大規模性侵事件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審
對難民的反感源自人內心的恐懼,不接納難民可以,但別嘲諷
不管怎樣,短時間接受大量難民,還是會對接收國的秩序和財政造成衝擊,而且恐怖分子也可能潛藏在難民之中,反對接收難民,是很正常的情緒反應。
今年年初去世的社會學大師齊格蒙特・鮑曼,還從現代性和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分析了人們為何反感難民。他認為,現代性在全球狂歡式的勝利,加上新的全球性或地區性無序狀態,催生了大量的“廢棄生命”。難民、非法移民甚至包括部分合法移民都被貼上了“廢棄生命”的標籤。
當面對“廢棄生命”湧入的時候,原有居民會感到不安,因為這些人不僅是“我們身邊的陌生人”,而且包含了“巨大的未知因素”。此外,這些人還帶來了“遠方戰爭的雜音和殘破故地的腐臭”,從而使得原有居民驚恐地認識到,他們安全熟悉的生活,會被輕易粉碎,安居樂業所帶來的安全感,不過是“浮雲”。
德國能克服恐懼,除了有補充勞動力的經濟考慮,更有獨特的歷史情結。首先,對納粹大屠殺的反思,讓德國人對難民多了一份同情。其次,作為二戰的戰敗國,德國的領土被壓縮,其他國家則開始大規模驅逐本國的德國人――前德國東部領土上被驅逐或逃亡的德國人為710萬人,從波蘭中部地區被驅逐的德意志族人為110萬,從捷克斯洛伐克被驅逐的為290萬人,從匈牙利、羅馬尼亞、南斯拉夫被驅逐的合計為70萬人――被驅逐的經歷,讓德國人對難民多了一份感同身受。而湧入百萬難民之後,德國依然對難民開放,努力促進難民融入社區,這份勇氣值得敬佩。
結語
一些國家因為資源和意願有限,不接納難民,可以理解;而有的人不但不想幫助難民,還對接納難民的國家冷嘲熱諷,就顯得非常low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