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作廢 !

7月20日,記者從江蘇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獲悉,《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傷殘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證》《因公傷殘人員證》這4種證件為期1年的新證換髮工作將於2021年7月31日結束,舊證將在2021年8月1日起作廢停用。還未換領新證的優撫對象請務必及時聯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辦理。換證期間,新舊證件均有效。

據瞭解,換髮《殘疾軍人證》等證件的主要原因在於,目前相關撫卹優待職能已由民政部門調整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及時換髮證件,能夠更好更精準為殘疾軍人等對象服務。而且近年來,印刷防偽技術有了很大發展,及時換髮相關證件,強化防偽技術,提高證件質量,能夠更好保障相關對象優待待遇落實及合法權益維護。

此次換髮的新證採用了防偽技術,通過熒光纖維、固定水印、安全線防偽、團花設計、無色熒光圖案等10多種紙張和印刷等防偽技術,可有效防止證件造假,更好維護服務對象合法權益。此外,新證植入高頻、超高頻兩種芯片,為將來拓展應用留足空間。

《殘疾軍人證》作為殘疾軍人享受優待的有效憑證,在交通、旅遊方面使用率較高,主要優待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和民航班機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的優惠;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蹟、景區,按規定減免門票。另外,殘疾軍人還可以按規定在本地醫療優待定點服務機構,以及在境內購買車(船)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時享受優先服務。傷殘人民警察憑《傷殘人民警察證》與殘疾軍人享受同樣的優待。

為不影響殘疾人員按規定享受交通、旅遊等優待,本次換證採取以舊證換新證的方式進行。殘疾人員持舊證和個人照片(4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片;人民警察須着制式常服)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換證,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之後暫不收取舊證,待申請人領取新證時再將舊證收回。在異地工作、生活的殘疾人員,應在殘疾撫卹關係所在地換髮證件。

對於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員,退役軍人事務部下發的《關於換髮〈殘疾軍人證〉等證件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組織基層工作人員主動與服務對象聯繫對接,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員要登門温馨服務,確保把好事辦好。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 / 王敏

來源:江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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