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曉明,開除公職
據微信公眾號“廉潔東莞”3月2日晚消息,日前,經廣東省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監委對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謝曉明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謝曉明紀法觀念淡薄,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並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漠視廉潔從政要求,利用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貪慾膨脹,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房地產項目測繪成果備案、價格備案及不動產權登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謝曉明嚴重違反公職人員廉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莞市委批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謝曉明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東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