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車的人很多,但是車流量的增大,出門就堵車。很多人買回來也就是過節了或者出遠門才用一下。上下班坐公共交通工具可能還要比自己開車更節省時間,這樣算下來用了15年的車,沒跑多少公里就要報廢很是可惜,這也導致了很多這樣的車主着急出手自己的愛車,否則汽車的價值真的是白白浪費了。當然經常用車的和很早就買了車除外。
那麼現在的新規定就是汽車開到了60萬公里再辦理強制報廢就行,不限制汽車的使用年限了。這對很多車主也算是一個不錯的福利了。對於買車但不經常用車的人,這樣一來汽車就可以多使用幾年。當然你經常用車的話,報廢的時間也很快。如此相對於從前的規定來對比,新規定明顯公平多了。
雖説那些不常用車的人使用時間更長,但是汽車年檢的次數也要增加了,汽車年限很長了辦理保險或者維修就比較難了,保險公司可能不願意為這種時間較長的車上保險,車壞了維修一下買不到配件的話車主們或許會很頭疼吧。新的規定有利有弊,怎麼權衡還是要看自身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