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陳吉明、邱東林提起公訴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陳吉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四川省資陽市委原書記陳吉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雅安市人民檢察院向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吉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雅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吉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自貢市自流井區區長,自貢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資陽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川檢察機關依法對邱東林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四川省宜賓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屏山縣委原書記邱東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邱東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邱東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屏山縣縣長、縣委書記、縣移民工作領導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