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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受新冠長期症狀影響可被視為殘疾

由 公羊易綠 發佈於 綜合

《美國殘疾人法》頒佈31 週年之際,《華盛頓郵報》消息稱,美國總統拜登當地時間26日宣佈,感染新冠病毒後出現長期症狀、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的人可以被視為殘疾,這意味着一些病患可以獲得相關保護和資源。

《華盛頓郵報》:拜登表示,根據聯邦民權法,受新冠長期影響可以被視為一種殘疾

“今天,我自豪地宣佈一項新的努力,”拜登當天在白宮玫瑰園舉行的一個儀式上説,“這是第一項此類型努力,幫助美國人應對被醫生稱為‘新冠長期症狀’(long Covid)、受到新冠病毒長期影響的情況”。

拜登26日在活動中講話 圖自美媒

“許多美國人看上去已從(感染)病毒中病癒,但卻仍然面臨呼吸問題、腦霧(認知方面症狀)、慢性疼痛和疲勞等揮之不去的挑戰。”

“這些情況有時會上升到殘疾的程度。”拜登説,“因此,我們將各機構聯合起來,確保患有‘新冠長期症狀’的美國殘疾人士,能夠獲得殘疾人法規定的權利和資源,包括住宿和(獲得)服務。”

報道説,當天早些時候,拜登政府發佈指導意見稱,根據各種為就業、住房和其他領域提供防止歧視保護的民權法律,患有“新冠長期症狀”可以被視為一種殘疾。

不過,根據該指導意見,上述情況不會自動被認定為殘疾,還需要進行個體評估,以確定一個人患病後顯現的長期症狀是否“嚴重限制了主要的生命活動”。

來源:環球網報道 記者 張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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