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徐漢雄
“還我18萬彩禮!那是我的血汗錢!”近日,河南民權縣的小偉(化名)開車掛橫幅在女方村裏尋找當事人的視頻引發網友關注。(據9月13日上游新聞)
小夥驅車掛橫幅進村聲討 視頻截圖(來源:上游新聞)
9月13日,小偉説,目前法院執行局法官已叫停這種衝動做法。執行局法官已和女方溝通,敦促女方履行法院判決,返還其12萬元彩禮。
法院的判決書截圖 (來源:上游新聞)
據報道,現年26歲的小偉,去年2月底,經媒人介紹認識了一位女孩。3月初,雙方訂婚,他給了女方家一筆彩禮錢。隨後,女方反悔拉黑男方微信。小偉到女方家打算要回彩禮錢,但對方拒不退還彩禮錢,並説錢已經給弟弟買了一輛寶馬,她沒有錢還。小偉一氣之下將女方起訴至法院,訴請法院依法判決女方返還彩禮款17.9萬元。
法院判決女方返還原告小偉彩禮現金12萬元,駁回小偉其他訴訟請求。由於小偉遲遲沒有收到女方依法返還的彩禮現金。情急之下,驅車掛着橫幅到女方村裏巡街,循環播放聲討錄音吆喝,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婚姻講的是個緣分。常言道,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手難牽。分分合合,自當一切隨緣,既然緣分沒到,就好説好散。彩禮系聘禮,姻緣難成,當將聘禮返還。法律也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依照習俗所送的彩禮應適當返還。
本案中,雙方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法院判決返還部分,是依法行事。於情於理於法,彩禮當予以返還,哪還有拒不退還的道理。有網友支持男方的觀點,認為應全數返還,而不是隻返還12萬元,就説明人心所向,人心之中有桿秤。
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小偉説,他16歲就出去打工掙錢了,這筆彩禮錢是他家裏湊的一部分加上自己出去打工掙的血汗錢。君子愛財,當取之有道,姻緣不成,彩禮不還,真説不過去。
被迫掛橫幅討回彩禮,令姻緣二字蒙羞,也刺痛彩禮本身。彩禮者,講個吉禮,圖個好彩頭,重在一個禮字。收彩禮並不等於是買賣婚姻,講的是一個尊重與禮節。因此,彩禮的多少,也就是輕重隨意,能表達心意即可。現實中,一些彩禮變了味,動不動就是高價,以至高不可攀,成了姻緣的攔路虎。多少姻緣因高價彩禮望而生畏、知難而退,被棒打鴛鴦。
近日,包括國家鄉村振興局在內的八部門聯合印發《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明確自今年8月至2023年12月開展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整治高價彩禮、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減輕包括農民工在內的農民羣眾的人情、宴席、彩禮等的支出負擔,以煥發文明新氣象。
被迫掛橫幅討回彩禮,刺痛的正是現實問題,是對陳規陋習的聲討。只有從根本上擺脱彩禮與婚緣的捆綁,才能避免討彩禮的無奈。因此,從樹文明新風角度,也不應拒不還彩禮。
小偉説:“這是第一次訂婚,就掉進坑裏了。今後在婚姻大事上,首先一定要擦亮眼睛;其次,還是要相信緣分。”這説明,姻緣還是要回到感情的正道上來,別因彩禮這類物質而給帶偏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