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市場監管局和涼山州民政局共同提示:你的牌匾是合法的嗎?

黃璐 曾雪梅 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周翼 記者 席秦嶺

隨着“春雷行動2022”之打擊亂評比亂排序執法子行動的深入開展,各類表彰牌匾層出不窮,在收割經營者“韭菜”的同時,也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涼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涼山州民政局特向市場經營主體和社會組織温馨提示:各經營主體不得虛構獎項、榮譽、稱號或對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户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市場混淆、商業詆譭。

封面新聞梳理提示內容發現,“温馨提示”內容還包括各經營主體要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已取得的榮譽、獎章等,一旦發現不屬實或取得不合法,務必自行處理;各經營主體不得超出榮譽、資質適用對象的範圍進行擴大化宣傳;各經營主體不得在榮譽、資質證書有效期限屆滿後,仍將已經過期的榮譽、資質用於廣告、宣傳;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實行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兩級審批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未經審核批准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一律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宣傳報道。

針對涼山州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温馨提示”還作出了以下規定:符合社會組織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不得超出其活動地域和業務領域;堅持面向基層、注重實效,嚴格控制數量,防止過多過濫;堅持非營利性原則,不得向評選對象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在評選前後收取各種相關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變相收費,不得以任何形式與營利性機構合作舉辦或者委託營利性機構舉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做到獎項設置合理,評選範圍和規模適當,評選條件和程序嚴格公正,評選過程公開透明;評比達標表彰項目或獎項的名稱前應當冠以社會組織名稱,未經批准不得冠以“中國”“全國”“國際”“世界”或其他類似字樣。

根據該“温馨提示”,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還應當按章程規定履行內部工作程序後,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審查事項應當包括:項目名稱、理由依據、評選範圍、評選數量、獎項設置、評選條件、評選程序、獎勵辦法、活動週期和經費來源等;地方性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由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按歸口分別請示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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