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和龍市法院展開夏季攻勢讓刑事財產刑不“空判”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刑事財產刑案件一直是執行工作中的難點和“硬骨頭”,為提高刑事財產刑案件的執行完畢率和執行到位率,日前,和龍市人民法院針對此類執行案件展開一週的夏季攻勢,在集中執行期間,出動幹警20人次,執結5件刑事財產刑案件,執行到位2.7萬元,力爭做到讓刑事財產刑不“空判”。

一起刑事審判庭移交的罰金案件中,周某因酒駕被判危險駕駛罪,拘役2個月並判處罰金4000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明白刑事財產刑案件的特殊性,大部分移送執行的刑事財產刑案件的被執行人名下幾乎都沒有財產,但考慮到該案標較小,執行完畢的可能性很大,執行法官便聯繫上了周某的家人,告知其家人若周某未按生效判決繳納4000元罰金,將會對周某採取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名單等懲戒措施,並會影響周某的信用。周某的家人聽完這些話,表示願意代替周某繳納4000元罰金。至此,該案執行完畢。

財執行工作考驗着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司法擔當,和龍法院將採取多部門聯動、大要案督辦、全方位查控財產等方式強勢推進對此類案件的執行攻堅,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路子,有力推動刑事財產刑執行工作邁上新台階。

和龍市法院 秦玥 文/圖

【來源:中國吉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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