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猿搜題內容涉侵害著作權 猿輔導被判賠償約14萬元
【環球網教育綜合報道】3月23日,北京京師訊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佈,案號為(2019)京0491民初34976號,審理法院為北京互聯網法院。原告為北京京師訊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為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管理的APP軟件“小猿搜題”中,將涉案教材的圖書文字內容及配套錄音製品的聲音內容製作成電子數據文件,普通用户使用手機安裝“小猿搜題”,即可將侵權數據文件下載至手機保存並播放,電子數據文件播放時手機屏顯示相應的文字內容及聲音。被告未經許可即製作原告享有著作權權益的涉案教材的電子數據內容,為其用户提供下載播放服務,嚴重侵害原告著作權權益。
被告辯稱:1.原告的權利基礎存在瑕疵,涉案教材系由包括王薔在內的編寫組共同編寫,王薔只是作者之一,並不能完整地享有上述教材的著作權;2. 被告對涉案教材的使用是公益性使用,不應承擔高額賠償,涉案教材已及時下線,對原告造成的影響小。
法院認為,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APP“小猿搜題”中提供涉案教材配套錄音製品的播放及下載服務,並在播放音頻時同步播放與涉案教材中內容一致的文字內容的行為,使得用户能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教材文字內容與配套錄音音頻內容,侵犯了原告就涉案教材及其錄音製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最終本案裁判結果為: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被告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北京京師訊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120000元及合理支出20344.68元等。
天眼查App顯示,北京京師訊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5月,註冊資本1億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姜鈺,經營範圍含教育諮詢;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發;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互聯網信息服務等。股東信息顯示,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持有該公司5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