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發佈《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旅客吞吐量快速增長的意見》。原文如下: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旅客吞吐量快速增長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為促進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旅客吞吐量快速增長,經研究,特制定本意見。
一、給予航空公司旅客增量補貼
以2020年冬春航季計劃各航司境內時刻所佔比例對150萬人次的增量指標進行任務分解。按照各航司增量指標的完成比例進行分級補貼,各航司完成50%以內部分,補貼150元/人次;完成50%以上部分,補貼200元/人次。〔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各航空公司〕
二、給予航空旅客地面交通補貼
對乘坐元翔快線(含對開班線)機場專線往返福州長樂國際機場的航空旅客,給予福州市與平潭綜合實驗區旅客補貼25元/人次,福州市以外地市旅客補貼50元/人次。〔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三、給予航空旅客住宿補貼
對乘坐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早晚航班”(09:00以前起飛、22:00以後落地)的福州市與平潭綜合實驗區以外地區旅客提供指定酒店一晚免費住宿。〔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四、給予旅遊乘機優惠
大力推廣“一元機票遊福州”系列活動,延長活動時間到2020年底。〔責任單位:市文旅局〕
五、給予航班起降費優惠
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給予2020年11、12月份增加的航班(各航司超過2020年冬春航班換季局方公佈計劃架次)起降費50%優惠。〔責任單位:元翔(福州)國際航空港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項
1.上述第一項至第四項扶持條款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2.資金申請流程按《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民用航空加快發展的意見》(榕政綜〔2019〕10號)執行。
3.本意見由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20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來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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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