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因為小巧輕便、使用容易簡單,成為兩輪代步工具的佼佼者,我國有不少城市的電動車保有量都超過當地的汽車保有量,幾乎所有的一二線城市的電動車保有量都能達到百萬數量的級別,甚至出現了不少電動車大市,比如廣西南寧,擁有七百萬的人口,幾乎人手一輛電動車,總之,電動車解決了數億人的短途出行需求。
誇完了電動車的重要功能,再來客觀地看看電動車存在的缺點,小行家認為,電動車屬於非常中規中矩的交通工具,無論是安全性還是舒適性都是在能夠接受的範圍,如果要説缺點,那就非電動車騎行亂象莫屬,電動車作為比較安全的交通工具,但是卻因為隨意亂騎被貼上了“馬路殺手”的標籤。
對於電動車亂象在剛開始只是在發生事故的時候才會予以管理,基本上闖紅燈、逆行這樣的行為都不會有專門的處罰,但是如今已經開始發生變化,電動車的所以違章,即使沒有導致事故發生,也要為自己的隨意騎行承擔代價,3月1日起,電動車這些行為會嚴查,查到直接處罰,提前瞭解不吃虧。
第一個嚴查的就是超標電動車,根據保守估計,我國目前的超標電動車數量在1.5億以上,當然這些超標電動車基本上都是具有合法上路的權益,但是隨着2018年到2019年前後設置的1年到4年的過渡期很多地方已經到期,多地對於已經過期的超標電動車會進行嚴查,禁止這類車上路行駛,查到面臨直接扣車的處罰,這一點車主要注意,尤其是今年還有12個城市超標電動車將要到期,車主要提前瞭解才不會吃虧。
第二個嚴查的就是加裝的行為,3月起,包括遂寧、六安、合肥等多地將嚴查電動車加裝遮陽傘的行為,一直以來遮陽傘成為電動車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隨着雨季和夏季的到來,很多電動車主為了方便和舒適都會安裝遮陽傘,雖然是實際需求但是出於安全的考慮還是禁止安裝,一旦被查到安裝就會進行警告、拆除沒收或罰款50元。
第三個嚴查的電摩無證駕駛,很多人都不太瞭解電摩怎麼界定,簡單地來説,時速超過25公里的電動車,如果是新國標實施之前買的就是超標電動車,如果是新國標實施之後購買的就是電動摩托車,這類的車輛需要持證行駛,而考取的駕照是D照或E照,如果是C1駕駛證不允許使用,否則會因為準駕車型不符扣12分,這一點騎行電摩的車主一定要了解。
電動車治理越來越規範其實對於車主來説是雙刃劍,一方面對於我們使用電動車約束越多使用會更加麻煩,但是更好的一面就是我們使用電動車更加放心,事故越來越少,電動車作為“馬路殺手”的污名化標籤也會被去掉,所以作為車主的我們,應該遵守規定,積極的營造更加安全的道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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