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通告!東平多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核查處置

由 機東林 發佈於 綜合

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關於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527的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0年11月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查中依法委託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位於 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接山鎮徐新全經營的東平縣新全熟餚店購進的黃豆芽進行抽檢(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527)。本局收到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03日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023596), 結果為黃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鈉的含量不符合國家指標標準要求(BJS201703.要求4-氯苯氧乙酸鈉mg/kg不得使用,實際檢測值0.019),檢測結論為不合格(。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前期產品處置情況

我局執法人員於2020年12月12日將該不合格《檢驗報告》進行送達,現場已無上述批次產品庫存,並告知如有異議可在七個工作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複檢申請。

2020年12月1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徐新全送達了不合格報告,立即啓動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並召回上述批次產品。

二、調查處置情況

東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東平縣新全熟餚店進行現場檢查,沒有發現被抽檢批次的不合格黃豆芽。經查,抽檢時此批次黃豆芽約有1千克左右,進價為每公斤3.6元,抽樣數量1千克。抽樣為買樣,該批黃豆芽已銷售完畢。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鑑於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並如實提供有關證據資料,查處效果明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當事人予以減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對當事人處罰款伍仟元整(¥5000.00),上繳國庫。

處罰決定書文號:東市監接行處〔2021〕003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徐新全進行了原因排查,並提交了整改報告,確認不合格原因為農户中出現的問題。產品售出時間太長已無法召回。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

關於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751的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0年11月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查中依法委託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位於 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接山鎮劉立峯經營的東平縣一家商城購進的青椒進行抽檢(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751)。本局收到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03日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023233), 結果為農藥殘留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含量不符合國家指標標準要求(GB2763-2016.要求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mg/kg≦0.3,實際檢測值0.57),檢測結論為不合格。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2020年12月1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劉立峯送達了不合格報告,立即啓動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並召回上述批次產品。

二、調查處置情況

東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東平縣一家商城進行現場檢查,沒有發現被抽檢批次的不合格青椒。經查,此批次青椒約有2千克左右,為每公斤2.5元,抽樣數量1千克。其餘貨品有自己吃的,也有腐爛扔掉的。抽樣為買樣,該批青椒已銷售完畢。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鑑於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並如實提供有關證據資料,查處效果明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當事人予以減輕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對當事人處罰款伍仟元整(¥5000.00),上繳國庫。

處罰決定書文號:東市監接行處〔2021〕004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劉立峯進行了原因排查,並提交了整改報告,確認不合格原因為種植户出現的問題。產品售出時間太長已無法召回。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

關於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685的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0年11月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查中依法委託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位於山東省泰安市 東平縣接山鎮路修建經營的東平縣萬家隆熟食店購進的黃瓜進行抽檢(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685)。本局收到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03日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023629), 結果為農藥殘留氟蟲腈的含量不符合國家指標標準要求(GB2763-2019.要求氟蟲腈mg/kg≦0.02,實際檢測值0.039),檢測結論為不合格;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2020年12月1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路修建送達了不合格報告,立即啓動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並召回上述批次產品。

二、調查處置情況

東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東平縣萬家隆熟食店進行現場檢查,沒有發現被抽檢批次的不合格黃瓜。經查,此批次3千克左右,為每公斤4元,抽樣數量1.8千克。其餘貨品有自己吃的,也有腐爛扔掉的。抽樣為買樣,該批辣椒已銷售完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對當事人處罰款貳仟元整(¥2000.00),上繳國庫。

處罰決定書文號:東市監接行處〔2021〕005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路修建進行了原因排查,並提交了整改報告,確認不合格原因為種植户出現的問題。產品售出時間太長已無法召回。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

關於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621的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0年11月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查中依法委託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位於 山東省泰安市東平縣接山鎮徐文經營的東平縣障城徐文熟食店購進的辣椒進行抽檢(抽樣單編號:XC20370923437439621)。本局收到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於2020年12月03日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編號№:202023263), 結果為氧樂果的含量不符合國家指標標準要求(GB2763-2019.要求氧樂果mg/kg≦0.02,實際檢測值0.037),檢測結論為不合格;現將該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2020年12月12日,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徐文送達了不合格報告,立即啓動核查處置工作,開展了現場檢查,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並召回上述批次產品。

二、調查處置情況

東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東平縣障城徐文熟食店進行現場檢查,沒有發現被抽檢批次的不合格辣椒。經查,此批次辣椒約有3千克左右,進價為每公斤5元,抽樣數量1.6千克。其餘貨品有自己吃的,也有腐爛扔掉的。抽樣為買樣,該批辣椒已銷售完畢。

處罰決定書文號:東市監接行處〔2021〕001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徐文進行了原因排查,並提交了整改報告,確認不合格原因為種植户出現的問題。產品售出時間太長已無法召回。目前,該單位已完成整改,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

特此通告。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