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鍾建軍 通訊員 於惠傑
近日,龍口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張世臣法官一日內成功化解三起矛盾糾紛,其中兩起當庭履行,獲當事人連連稱讚。“以‘如我在訴’態度,辦好每一件‘小案’。”這成了張世臣常掛心頭的一句話。
龍口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張世臣法官(右三)正在調解一起糾紛
在一起財產損害案件中,林某某與史某某繫上下樓鄰居。被告史某某將房屋進行出租後因衞生間漏水,導致原告林某某衞生間頂棚經常被水淹,經小區物業和街道辦事處多次調解無果,原告起訴要求被告賠償損失。在案件開庭審理時,雙方當事人不僅對賠償範圍和賠償金額爭議極大,而且對立情緒嚴重。根據多年辦案經驗,張世臣法官認識到,如果此時按照法律規定一判了之,當事人不僅需要委託鑑定,該案也必將上訴或進行執行程序,當事人的訴累必將加重。為盡最大努力將矛盾糾紛止於訴訟,張世臣法官從樓上樓下、鄰里和睦的角度,以法釋理,動之以情,最終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怨氣,化解了鄰里間的矛盾糾紛,並當庭達成和解,給予賠付。
被告史某某表示,希望後續再發生漏水情況可以直接聯繫本人解決,不要打擾到其房屋租户,張士臣法官告知原告林某某,如果擔心後續再發生漏水聯繫不上史某某本人,可在微信上搜索“法潤芝陽”小程序,在小程序上提交相關訴求,由“法潤芝陽”工作人員予以協調處理。雙方當事人均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此次調解不僅解決了矛盾,也為後續如再發生漏水情況如何解決提供瞭解決方案。
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王某與王某某系朋友關係,王某某為給父親治病,於2013年向王某借錢2萬元並出具借條,后王某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張世臣考慮雙方系朋友關係,故告誡王某某不要讓失信行為傷害彼此友情,當庭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化解心結,理性處理矛盾糾紛。最終被告王某某當庭履行,向王某給付借款。王某説:“借款數額雖然不大,但這麼多年沒要到錢,沒想到今天能當庭拿到錢,解決了困擾多年的心事。”
在另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仲某某於2016年向被告張某某、龍口某公司借款51萬元,後張某某隻支付部分利息,本金一直未還。至2022年11月22日,原告與被告張某某、龍口某公司簽訂了一份《還款協議》,協議載明:張某某共欠原告本息51萬元,於2023年1月31日前還清。但被告卻一直未還款,原告訴至法院。張世臣法官在開庭審理時,為了最大限度減輕雙方當事人訴累,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告知其相關法律法規,最終促使原、被告握手言和,當庭達成和解。
“以‘如我在訴’態度,辦好每一件‘小案’。”張世臣指出,龍口法院始終秉持為羣眾辦實事的理念,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緊緊圍繞“案結事了”的目標,注重以調解化解當事人矛盾,爭取圓滿解決當事人訴求,以實際行動彰顯司法為民的速度與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