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買東西就要花錢,連街上的小孩子不知道的事情,我們長大成人,也同樣知道想要得到東西,就要付出自己的努力和代價。人生的拼搏和努力為成功奠基,終於買車買房,這對於每一個年輕人來説是衡量是否成功的一個標準,也是婚姻嫁娶的敲門磚。在買車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會購買全險或者購買基礎的保險,畢竟多一份保障,多一份放心有了保險,心裏面就有了底,不是有很多外賣小哥或者麪包車主撞上豪車,如果自己有保險的話,最起碼不會傾家蕩產吧!濟南有一位女車主購買了保險,她到底是怎樣在一年之後,全部收回了保費呢?
購買寶馬汽車的美女,想必家庭條件很優越,當初為了買車也是火急火燎,希望能夠儘快提到車,所以在買保險的時候,是讓店內的工作人員包辦。自己可以説是當起了甩手掌櫃,並沒有瞭解其中的合同。
仔細看才發現這個車險的合同原來是三年聯保,而且工作人員在位寶馬女車主介紹保險的時候明確説過,三年之內可以保證車險不會上漲,所以這位女司機就放心購買了。
聽起來是一樁很合理的買賣,但是寶馬女司機開車一年的時間,卻突然間接到了保險公司撥來的電話,説保費可以全部給你退回去,我們確實是已經賠不起了。
歸根究底原來是這位寶馬女司機在一年之內出了7次車禍,所以在維修成本以及出險承擔費用來説,也讓保險公司焦頭爛額。這個三店聯保上面有明確的規定,一年只能夠出三次險。但是寶馬女司機每一次出了事故都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而且不承認協議上的字是自己的簽名,咬定青山不放鬆,根本不拿合同當事。
寶馬女司機在購買汽車以及簽署保險協議的時候,沒有根據其中的條例看清楚,女司機之所以説沒有簽過這樣的合同,最後調查才知道,原來女司機是在點頭答應之後,親口要求讓4s店的工作人員代簽,就是因為這樣的要求問題就來了,這位女司機現在一年有7次車禍,自己又不想出錢維修保險,公司也不認為自己有這個義務賠償多餘的出險費用。你們如何看待這位女司機的神操作?那到底是精明如猴,還是清純的小菜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