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又出事了。許昌的張女士鄭州買了一輛奔馳車,但剛開了半個月就出現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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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第一時間把異常情況記錄了下來。
張女士説,異常響聲的頻率大概在每分鐘三十次左右。發現問題之後,張女士第一時間跟鄭州利之星奔馳4S店的銷售人員聯繫。
按照銷售人員的説法嘗試之後,張女士發現異響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於是,就開始了維修之路。
張女士説,當時4S店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只需要將引擎蓋打開,換個配件就能完成維修。可是,張女士發現,車沒有修好,3月2號又把車送進了4S店。
在這期間,張女士發現,車輛的發動機被打開過好幾次。
張女士向記者和律師出示了4S店給她發來的維修清單。
3月25日下午,記者和張女士一起,來到位於鄭州市朝鳳路的利之星奔馳4S店。經過半個多小時的等待,見到了井經理和常經理。
鄭州利之星 奔馳4S店 井經理
是鏈輪出現問題了 這個配件出現問題了 對 現在已經是第二次換 還是那個鏈輪嗎 是的 為什麼會第一次沒有換好呢 你的這個疑問非常好 雖然我們搞技術 但我跟你一樣 非常詫異 但是我們跟廠家技術部溝通 技術部的指導意見就是 同樣的維修再來一次。
井經理説,張女士提出的更換新車的要求,需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執行。
鄭州利之星 奔馳4S店 井經理
質檢總局發佈的 汽車修理 更換 退貨的責任規定 裏面的細則內容 我們上次在工商局 已經溝通過了 她的情況是不符合的 現在車是修好的 按照三包條款 已經把車修好了 想換車 客户有這樣的想法 我是能理解的 也有業務渠道 走置換流程就行了
經過協商,張女士願意接受車輛置換方案,並表示瞭解過置換價格之後再和4S店進行進一步協商。
剛買的新車十幾天就出現問題,並且經過反覆多次維修,張女士的問題最終能否順利解決?我們也將持續關注。
來源:法治現場
記者:屈漾
編輯:蔣萌
製片人:張震宇
主管總監:郭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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