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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12月11日電 據香港東網報道,“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被指2019年5月在香港立法會示威區刑毀一支五星紅旗,他此前否認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兩罪,11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兩罪罪名成立。裁判官黃雅茵指,片段顯示被告曾主動伸手搶五星紅旗並折斷旗杆,再把旗幟拋到半空,屬故意侮辱的行為。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判刑,期間會索取教導所、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而被告則須繼續還押。控罪指,被告鍾翰林於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無合法辯解而公開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國旗;以及在同一地點參與非法集結。
據港媒早前報道,今年10月27日,鍾翰林被香港警方國安處拘捕。他涉嫌在今年8月至10月在網上社交平台發表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香港國安法。鍾翰林被控分裂國家、洗黑錢、串謀發佈煽動性刊物等4罪。控方申請押後案件,鍾翰林暫毋須答辯,但保釋申請遭拒,指定法官下令將他還押至明年1月7日再訊。(海外網 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