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醫保支付方式將有大變化!
近日
國家醫保局
正式啓動醫保支付方式
改革三年行動計劃
究竟什麼是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這項改革將如何影響
我們的看病就醫呢?
一直以來,我國傳統的醫保支付方式是按項目付費,即根據診療過程中用到的所有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等,醫院在診療過程中使用多少,醫保和患者根據比例就支付多少。這種模式下,可能產生“大處方”“大檢查”等過度醫療行為,不僅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還讓參保人多花錢、醫保基金多支出。2019年,我國開始先後試點DRG和DIP兩種新型付費模式,來克服當前支付模式的弊端。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是按照患者的患病類型、病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臨牀病症與資源消耗相似的診斷相關組,以組為單位打包確定醫保支付標準。按病種分值付費(DIP)是利用大數據將疾病按照“疾病診斷+治療方式”組合作為付費單位,醫保部門根據每年應支付的醫保基金總額確定每個病種的付費標準。這兩種改革都是通過打包定價的方式,促進醫療機構轉變運行機制,促使醫療服務提供方主動控制成本,為參保羣眾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適宜的服務。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為疾病治療打包確定一個支付標準,結餘費用成為醫院收益,超額費用醫院自負,能夠推動臨牀路徑更科學、藥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過結餘留用等方式,讓患者、醫保和醫藥機構在降費提質上能夠相向而行。國家醫保局分別於2019年底和2020年啓動了DRG付費和DIP付費的支付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地區的醫療機構在新付費模式下,主動控制成本,減少不必要的診療、醫藥以及耗材項目,精細化管理程度提高。醫院的效率、資源配置等多項績效指標均有了明顯改善,比如例均費用、醫藥耗材費用、住院時長等指標逐年下降,給老百姓看病就醫減輕了負擔。支付方式改革在醫改過程中起到基礎性、引導性作用。國家醫保局出台了《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在三年內從目前的101個試點城市推向全國。到2024年底,全國所有統籌地區都將開展支付方式改革,到2025年底,要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