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奧普特衝科:曾侵犯競爭對手商業機密,產能利用率或虛高

由 嶽洪秀 發佈於 綜合

資料來源: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資料來源:(2011)穗中法民三終字第122號民事判決書資料來源:奧普特招股書資料來源:長安奧普特機器視覺產業增資擴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廣東奧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稱“奧普特”)主要從事機器視覺核心軟硬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業務,產品主要應用於3C電子領域。2019年6月,奧普特開始接受國信證券的上市輔導,擬衝刺科創板。

從經營業績看,報告期(2017年~2019年)內,奧普特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03億元、4.22億元和5.25億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31.67%;歸母淨利潤分別為7580.54萬元、13680.98萬元和20644.69萬元,年化複合增長率為65.03%,經營成長性看似不錯。

不過,奧普特曾因侵犯競爭對手商業秘密被東莞市工商局處罰銷燬相關產品,並罰款10萬元,而公司技術總監與對方工程師是老同學。

另外,招股書利用人力投入情況衡量的產能利用率或存虛高,其中,控制器的產能利用率較審批環評計算出的產能利用率高出至少21.79個百分點。此外,奧普特還存在邊分紅、邊募資補流的情況,近兩年公司合計分紅1.70億元,其中約1.48億元流入了實控人兄弟的口袋。

侵犯競爭對手商業秘密被罰,對方工程師系技術總監老同學

招股書顯示,奧普特成立於2006年,以“打造世界一流視覺企業”為目標,但我們發現,公司曾侵犯競爭對手商業秘密,並因此被工商局處罰。

據(2011)穗中法民三終字第122號民事判決書披露,廣州和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創電子”)是奧普特的競爭對手。2009年,奧普特研發出AL-Q6000型三維錫膏測厚儀,2010年5月,國家版權局對奧普特作為著作權人的《奧普特全自動三維測量軟件V1.0》發放了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但在2010年4月,和創電子向奧普特發出《對奧普特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關於侵犯3維測厚機的嚴正聲明》(注:奧普特前身為東莞市奧普特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指責奧普特生產的測厚機是基於和創電子被盜機密技術資料修改而成,奧普特存在盜竊和侵權行為。2010年9月,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奧普特涉嫌不正當競爭為由作出《扣留財物通知書》,扣留了奧普特的3D錫膏測厚儀成品3台、3D錫膏測厚儀半成品2台及電腦主機1台。

同時,東莞市工商局委託廣東省專利信息中心知識產權司法鑑定所就奧普特的ALLYVISIONAL-Q6000型3D錫膏測厚儀的應用軟件與和創電子的WALSCAN Ⅲ系列3D錫膏測厚儀的應用軟件是否相同或實質相似的問題作出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雙方源程序中含有相同、實質相似的程序代碼段100個,其中46個為核心函數,且這些函數代碼中存在複製的特徵,在和創電子的應用軟件中屬於自定義函數。

因此,東莞市工商局認為奧普特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於2013年12月對奧普特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奧普特停止違法行為,返還載有和創電子商業秘密的有關資料,銷燬奧普特使用和創電子商業秘密生產的AL-Q6000型3D錫膏測厚儀成品3台、半成品2台,並對奧普特罰款10萬元。

隨後,奧普特向法院起訴東莞市工商局,要求撤銷行政處罰。一審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市工商局所作涉案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維持市工商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二審亦維持原判。

另外,據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本案中奧普特的一位工作人員確實在工作中接觸到了和創電子的商業機密。而據裁判文書顯示,和創電子於2006年聘用了工程師賴某斌,是奧普特工程師賀珍真的本科同學。目前,賀珍真在奧普特擔任技術總監一職,並被公司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

產能利用率或摻水分,近兩年分紅1.7億

據招股書披露,奧普特的主要產品包括光源、光源控制器、視覺控制器、鏡頭,招股書通過公司在組裝階段的人力投入情況説明產能利用率,其中,光源控制器和視覺控制器的組裝工序相同,故合併統計。

按實際投入工時、可投入工時之比計算,2017年~2019年,奧普特光源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21.34%、108.71%、74.40%,光源控制器和視覺控制器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106.88%、96.97%、72.58%,鏡頭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分別為63.66%、79.95%、71.07%。

不過,根據奧普特2018年11月編制的《長安奧普特機器視覺產業增資擴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顯示,2014年12月,奧普特委託第三方編制了《東莞市奧普特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產能為年產光源5萬個、控制器5萬個,該項目已於2015年5月通過東莞市環保局的環保驗收。

而招股書稱,2019年公司光源控制器、視覺控制器的自產產量分別為24071台、1326台。因此,若按至少5萬個的控制器產能計算(不考慮減產可能),2019年控制器產品的產能利用率至多為50.79%,較招股書按人力投入計算出的產能利用率(72.58%)低了21.79個百分點。

為了擴大生產規模,奧普特擬通過本次IPO分別募資5.96億元、3.07億元建設“總部機器視覺製造中心項目”、“華東機器視覺產業園建設項目”。總部機器視覺製造中心項目達產後,可年產光源18.60萬個、鏡頭20萬個、光源控制器8.64萬台、通用工業相機2.50萬台、3D相機0.20萬台、視覺控制器0.66萬台、視覺處理分析軟件0.96萬套,而華東機器視覺產業園建設項目達產後,可年產光源12.40萬個、光源控制器6.20萬台、視覺控制器0.45萬台、視覺處理分析軟件0.64萬套。

招股書顯示,2019年,奧普特自產的光源、光源控制器、視覺控制器的銷量分別為10.06萬個、3.18萬台、889台,而兩個募投項目合計將新增31萬個光源、14.84萬台光源控制器、1.11萬台視覺控制器的生產能力,分別是其2019年銷量的3.08倍、4.67倍、12.49倍,未來新增產能能否順利消化?

另外,奧普特還擬募集1.50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但與此同時,公司在2019年兩度分紅,共計分配現金股利1.20億元,並在2020年4月再次分紅5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招股書籤署日,奧普特實控人盧治臨、盧盛林兄弟直接持有公司78.56%的股權,並通過東莞千智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持股6.63%。若按各分紅時點的持股比例計算,上述1.70億元分紅中約有1.48億元流入了實控人兄弟的口袋。

【來源:金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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