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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浩然委員:數據濫用時有發生 建議加快對數據採集使用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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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 侯潤芳)2021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新京報記者獲悉,全國政協委員、恆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江浩然在今年“兩會”期間即將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當前數據採集與數據使用等方面還處於“立法空窗期”,採集端依據不足,使用端濫用權限,類似不規範的情況時有發生,政府缺乏對企業和組織進行有效監管的依據。提案建議加快開展對數據採集及數據使用等方面的立法協商,儘快啓動立法工作,明確數據採集及使用的流程和權限,保障企業及個人的數據安全。

當前,數字經濟已成為撬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我國數字經濟對經濟增長貢獻率已達60%以上,數據日益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在數字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數據是本源,要前瞻性佈局頂層設計,統籌規劃高質量發展路徑,解決數據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等問題。因此,加強數據要素的確權、立法工作,引導數據要素安全、有序地互聯互通就成為了重中之重。”江浩然在提案中表示。

江浩然在提案中還指出,當前數據要素的開發、採集、使用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十三五時期,各地政府均加大了對數據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但缺乏強有力的抓手進行統籌規劃,尚未形成安全、有效的數據共享機制,仍存在“信息孤島”,跨部門跨區域的綜合信息平台建設尚不完善。

(二)在數據採集與數據使用等方面還處於“立法空窗期”,採集端依據不足,使用端濫用權限,類似不規範的情況時有發生,政府缺乏對企業和組織進行有效監管的依據。

(三)由於數據具有易複製且不易溯源的屬性,目前在數據產權方面的規範標準尚不完善、不明晰,在發生產權糾紛時,易發生“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的現象。

(四)數據產權意識仍有待提高。基於原始數據生成的各類衍生數據及服務藴藏着巨大的商業利益,廣大民眾應得的產權收益,在原始數據轉化的過程中被有意無意地稀釋,並未充分享受數據紅利。

針對上述問題,江浩然在提案中也給出了四方面的建議:

(一)建議由國務院領導掛帥成立專門機構,全力推動數據要素整合工作,並搭建由國家主導的公共數據服務平台,推動區域間、部門間數據共享交換,逐步形成“一次採集、多次使用、永久保存”的平台化監管模式,暢通政府、企業及個人等不同層級數據通道。

(二)加快開展對數據採集及數據使用等方面的立法協商,儘快啓動立法工作,明確數據採集及使用的流程和權限,保障企業及個人的數據安全。

(三)根據數據性質細分數據類目,明晰數據要素產權歸屬,構建不同應用場景下,多維分類的動態權屬制度,規範數據所有方、管理方、使用方權責,降低數據產權的成本和風險,推動數據產權依法合規交易。

(四)加大對數據產權的宣傳工作,構建保護數據產權的良好社會生態,提高民眾數據產權的風險意識和安全意識,充分保障個人數據產權權益。

新京報記者 侯潤芳 編輯 王進雨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