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本沒有路
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這事本可以沒有矛盾
但情緒上頭的人多了
事兒可就鬧大了......
近日,在龍崗法院的一起庭審中
由於當事人突然情緒上頭
竟做出當庭辱罵法官 的舉動
而這出鬧劇的結果就是......
自己也被關進去了
對於此番迷惑行為
我簡直大呼好傢伙
吃瓜小板凳已就位
這到底咋回事?
案情回顧
當事人馬某是一宗故意傷害案件的受害人,也是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2020年5月16日,原告人馬某步行至某大藥房門口時與路人小花發生小碰撞,脾氣向來火爆的馬某 隨即開始與對方爭吵,甚至升級為廝打。
雙方被周圍羣眾勸開後,小花發微信告訴被告人冷某自己被打,本以為是個和事佬,沒想到也是個情緒上頭的主。被告人冷某到達現場後,質問原告人馬某,並朝原告馬某面部上來就是一拳,造成原告人馬某鼻骨骨折,經鑑定為輕傷二級。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馬某稱被告人冷某對其實施了故意傷害行為,造成其經濟損失,提出需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就醫交通費、手術及修補牙齒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等各項費用。
庭審現場
2021年1月18日,龍崗法院開庭審理這宗故意傷害案件,馬某作為該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出庭參與。庭審中,原告人馬某為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交了一系列證據原件 來證明其經濟損失。
在質證完畢後,法官向原告人馬某表示,需要庭審後對這些證據進行進一步核查計算,待案件宣判後再歸還給她。法官審核證據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但令人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原告人馬某當即表示反對,聲稱這些證據原件是她自己的,要求法官立即返還原件。
法官繼續耐心解釋,證據原件只是暫時保留在法院,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核算賠償費用,在案件終結以後會將所有原件都退還給當事人的。
在這過程當中,法官一再耐心解釋,公訴人也對其進行法律講解,馬某的代理人也對她進行勸説,表示這是正常程序,不是要搶走原件。但這時馬某已經聽不進去了,她一再質疑法院保留證據的目的,甚至指責法官保留證據目的就是為了銷燬原件、偏幫對方。 馬某越説越激動,就在庭審即將結束之時,令在場人們驚呆了的一幕發生了——原告人 馬某 突然開始咆哮、叫囂 ,想要拿回證據,且不停 質疑法官為何不當場返還原件,挑戰法官權威。
因為接下來還有另外一個案子要開始庭審,法官並未與其多做計較,在庭審結束後,法官宣佈休庭。此時,原告人馬某的情緒再次失控,徑直 衝向審判台,手指着法官破口大罵。 馬某的代理人趕緊進行勸阻,告誡這番行為會產生嚴重後果,但她似乎已什麼都聽不進去了。
↑是誰給你的勇氣指着法官鼻子罵
此時下一案的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均已經到庭等候,看到此情此景,都前來規勸原告人馬某不要影響開庭,陪審員也勸告馬某有什麼事可通過正常途徑解決。
但原告人馬某堅持不退庭, 進入審判區多次辱罵法官,質疑法官權威,挑戰法律底線,從10點10分一直胡攪蠻纏到10點53分,嚴重擾亂了法庭秩序 ,後續庭審工作不得不中斷 。
↑現場筆錄
馬某的行為已經嚴重干擾了法庭秩序,妨礙了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為維護法庭秩序,捍衞法律尊嚴,龍崗法院對原告人馬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0日的決定。
在本案中
由於原告人馬某自身的衝動
她將在拘留所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可謂是得不償失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法官則是這道防線的忠誠衞士
法庭神聖、肅穆而莊嚴
法律尊嚴不容踐踏
一切擾亂法庭秩序、藐視司法權威
妨礙審判工作正常運行的行為
都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違反法庭秩序的處理】
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對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被處罰人對罰款、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複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對聚眾鬨鬧、衝擊法庭或者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刑 庭 林曉源
來源: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