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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進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 地方立法明確處罰標準

由 顓孫佳悦 發佈於 綜合

禮讓斑馬線讓文明和法律始終“在線”

多地推進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地方立法明確處罰標準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14個小時,抓拍120起。

確認後,將被罰款200元,記3分。

近期,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以禮讓斑馬線為切入點,聚焦危害交通安全、影響通行秩序和文明交通形象的突出違法加大管理整治力度。8月11日零時起,217處路口值守斑馬線的“電子警察”正式開展執法工作,截至當天下午兩點,共抓拍錄入120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違法。

整治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作出的“罰款+記分”,也是其他地方開展這一治理工作時所採用的處罰方式。經過相關部門和地方的推動,禮讓斑馬線在很多地方已經成為一種常態。

近年來,多地通過立法的方式,明確要求機動車禮讓斑馬線。但在具體的處罰方式上,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

今年4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公開徵求意見。有觀點認為,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作出規定,對罰款金額和記分進行統一。對此,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黃海波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指出,考慮到我國各地的經濟和交通發展水平不一致,很難統一處罰標準。

“建議各地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罰標準,通過有針對性的立法和修法實現差異化管理,從而為執法提供明確依據,更好地對具體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理,讓法律落地生根。”黃海波説。

提升社會文明水平

斑馬線既是保護行人、降低事故風險的生命線,也是體現一個城市交通參與者良好形象的文明線。但在現實中,車輛與行人搶道現象卻時有發生。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經對禮讓斑馬線作出明確規定。但禮讓斑馬線從紙面走到現實,用了5年的時間。

浙江省杭州市是第一個推行禮讓斑馬線的城市。2009年,杭州公交大力開展禮讓斑馬線活動,並帶動出租車和私家車一起去做這件事情。就在這一年,杭州發生了令人震驚的“5·7”交通肇事案和“8·4”交通肇事案,尤其是被稱為“70碼”事件的“5·7”交通肇事案,更是將杭州市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痛定思痛的杭州市加快了禮讓斑馬線的推廣速度。杭州市公交集團制定《營運司機星級評定指導意見》《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單車考核細則》、杭州交警部門接連推出多項交通整治行動……在多項舉措的推動下,禮讓斑馬線逐步深入人心。

“禮讓斑馬線已經成為杭州和浙江的名片,在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處,車輛基本上都能做到主動禮讓行人。”杭州公交集團第三汽車分公司公交車駕駛員孔勝東説。

2017年4月,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各地大力開展了不禮讓斑馬線行為的整治行動;2018年,公安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在全國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建立常態長效治理機制;浙江、陝西、北京等地先後推行禮讓斑馬線行動……在公安部和各地的有力推動下,禮讓斑馬線行動很快在全國各地推廣開來。

“構建斑馬線上的安全文明,不僅有利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也有利於提升社會文明水平,這也是多地將禮讓斑馬線納入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規、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相關法規的目的所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

各地處罰標準不一

為建立常態長效治理機制,已有多個省區市明確對禮讓斑馬線進行立法。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有15個省區市在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中作出規定。此外,還有一些省區市和設區的市在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作出規定。

山東省立法規定,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江西省立法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對於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行為,各地在立法中也明確了相應的處罰措施。但在罰款金額的設置上,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

河北省立法明確,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將被處以警告或者50元罰款。《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不按照規定禮讓、避讓行人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江西省對於不禮讓斑馬線的罰款金額是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治理機動車未禮讓斑馬線行為時,多是採用“記分+罰款”的方式。

北京市對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違法行為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安徽省合肥市在開展“禮讓斑馬線 守法文明行”專項行動時,對不禮讓斑馬線的機動車駕駛人給予罰款100元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

“在交通出行中,保護行人、非機動車安全順暢通行是第一位的。尤其是行人,在公共道路交通環境中處於弱勢,更加需要保護,這也是立法傳遞的價值導向。”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李巍濤説。

行人也應參與其中

經過多年的努力,禮讓斑馬線的積極效果開始顯現。

以浙江為例,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數據顯示,2020年浙江省發生在城市道路斑馬線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2019年下降15.8%,發生在公路斑馬線上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9.6%。

與此同時,通行效率也隨之提升。有關數據測評顯示,開展斑馬線治理後,多個城市通勤日高峯擁堵程度下降、高峯平均車速小幅上升。

“近年來,禮讓斑馬線行動在眾多城市推行開來,效果顯著。對此,建議未制定相關法規的地方完善相關規定,在充分考慮本地特點的基礎上,細化管理措施。例如,明確合理的處罰標準、針對行人不遵守交通信號的行為加大處理力度等。”黃海波説。

記者在北京市走訪時發現,在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前,車輛基本都能做到禮讓斑馬線,但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人行橫道前,有的車輛依然不會減速慢行。

“禮讓斑馬線的目的在於降低機動車的速度,以更好地保障行人的路權。要實現這一目的,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還需要藉助技術手段,推進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常態化治理。”李巍濤説。

一方面,完善規劃更好解決一些突出問題,比如對右轉車輛和直行行人、非機動車衝突嚴重的路口,可採取右轉專用信號控制;對行人過街距離較長的信號燈路口,可以設置行人二次過街信號燈或者合理延長過街時間;對行人流量較少的路段斑馬線,可採取行人請求式按鈕信號控制。

另一方面,升級技術手段,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管。比如北京交管部門公佈了一批新增設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點位,其中217處路口的“電子警察”升級,可記錄機動車“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交通違法行為。

“禮讓斑馬線是為了更好保障行人安全,行人也應參與其中。建議地方在完善相關法規時,探索批評教育、小額罰款等方式,同步治理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劉俊海説。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