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觀察)壟斷遭“人人喊打” 代表委員籲強力監管
中新社北京3月9日電 (記者 李曉喻)當“算法”暗藏“算計”,大數據被用來“殺熟”,強迫“二選一”動輒出現,如何使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在“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中,中國提出要構建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政策法規體系,營造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國家支持平台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同時要依法規範發展。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堅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多位代表委員認為,數字經濟領域種種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相關方正當利益,急需予以規制監管。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稱,互聯網公司最常使用的一套商業競爭模式就是“價格戰”,實質是靠低價傾銷排擠競爭對手,在短時間內佔據儘可能多的市場份額。這種競爭模式下,勝利者往往獲得了高度的市場壟斷地位,不僅對中小型經營者的利益造成侵害,也將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除了靠打價格戰排擠競爭對手,強迫商家“二選一”、過度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用大數據對老顧客進行“殺熟”等也是互聯網公司常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如全國工商聯在一份團體提案中直言,當前外賣平台幾家獨大,甚至憑藉自身壟斷地位要求餐飲企業“二選一”,佣金居高不下,導致很多餐飲企業只能“賠本賺吆喝”,根本不能有效緩解自身經營困難,消費者也因餐飲企業通過減少分量、降低品質等方式轉嫁成本而利益受損。
在此情況下,重拳監管在兩會輿論場中呼聲高漲。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副校長楊松稱,應在反壟斷法中增加一條內容,規定數字經濟領域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平台規則、數據和算法等方式實施壟斷行為。
在朱列玉看來,考慮到單個消費者力量單薄,訴訟成本和時間成本過高,應當由國家檢察機關對利用壟斷地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這樣“更有威懾力”。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公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已經明確,今後一年要修改反壟斷法,及時跟進研究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新應用領域的相關法律制度。
有代表委員表示,考慮到數字經濟已全面融入中國社會經濟方方面面,對其進行合理有效規制需各方共同參與。
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CEO馬化騰稱,種種摩擦和亂象代表着數字技術這一新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之間的磨合與調適。今後應高度重視這些新矛盾、新問題,推動政府、市場、社會、企業形成合力,積極探索創新監管與治理方式。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科學院副院長曹阿民也建議,政府應充分徵求平台企業、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加快完善適應當前中國發展階段和國情的平台經濟監督法律制度,有效預防和治理壟斷經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