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支付300萬澳元(約合人民幣1380萬元)子女撫養費,澳大利亞公民諾姆·於佩爾被禁止在9999年12月31日前離開以色列。也就是説,他被禁止出境近8000年。
![因未支付子女撫養費,澳男子被禁止在9999年12月31日前離開以色列](http://p1.nanmuxuan.com/images/2a/61a87defe160708e.jpg)
資料圖 圖文無關 以色列本·古裏安國際機場 新華社發(吉爾·科恩·馬根攝)
據澳大利亞新聞網29日報道,於佩爾今年44歲,他妻子在2011年返回以色列,一年後,他也移居以色列以陪伴兩名年幼的孩子。然而不久之後,妻子向以色列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隨即發出“暫緩出境令”,要求於佩爾支付子女撫養費,否則無法離開以色列。於佩爾目前在一家制藥公司擔任分析師,他對媒體稱,自己從2013年起就被困在這個國家,休假、公派出國都不可以。《紐約郵報》稱,根據以色列法律,女性可以對子女父親申請旅遊禁令,以確保她們獲得子女撫養費。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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