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水空間路權分配如何體現市民“最優先”?這部將於明年施行的《條例》告訴你答案

濱水空間路權分配如何體現市民“最優先”?這部將於明年施行的《條例》告訴你答案

《上海市黃浦江蘇州河濱水公共空間條例》今天表決通過,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充分體現了世界級高品質濱水公共空間建設定位,充分體現了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充分體現上海超大城市精細化管理具體要求。”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鋭連用“三個充分”表明這部《條例》之於人民城市建設的重要意義。

眺望這一黃金濱水空間,260米的“光音橋”,即將讓蘇州河畔燦若星辰。從長壽路橋以北至遠景路,一座架空棧橋串起了蘇州河靜安段。橋上鋪陳着自然風情的3D地畫,夜晚橋上亮起燈光與響起柔和音樂,扮靚蘇州河。

閻鋭認為,“一江一河”濱水公共空間發展已來到全面提升的關鍵階段。相較於世界級濱水區的先進經驗和標準,上海目前還存在提升空間,將通過立法為“一江一河”濱水空間迭代煥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各安其道”,實現全人羣友好

蘇州河畔,嬰兒車裏的嬰童,正在母親帶領下,一起欣賞眼前風景。

針對非機動車進入濱水公共空間內的漫步道、 跑步道,此前還引發了不少委員熱議。有意見認為,其影響公眾安全,應全面禁止。 但市人大代表施政卻認為,“考慮到禁止行為不能‘一刀切’,《條例》要面向多元人羣有所區分。”她介紹,《條例》中,專門對禁止行為進行了修改,明確非機動車不能進入非市政道路的漫步道、跑步道,帶動力的非機動車、人力三輪車不能進入非市政道路的騎行道。

濱水空間路權分配如何體現市民“最優先”?這部將於明年施行的《條例》告訴你答案

在施政看來,《條例》讓市民享受“路權最優先級”,行人與非機動車則“各安其道”。將非機動車與帶動力的非機動車重新區隔,是為了保障各類人羣利益。比如,嬰兒車、殘疾人輪椅車等,這類交通工具行駛速度不快。“殘疾人羣坐着輪椅感受河畔風光,正體現出無障礙城市建設對全人羣友好。”

審議中,許多委員一致認為,濱水空間核心價值是為市民打造休閒娛樂場所,安全舒適暢通是必備要素。“貫通後有些道路寬闊,有些很狹窄,要對各類交通進行分級‘約束’,才能真正讓法條受惠於民。”

兼顧美感與和諧,營造人城共生和諧新空間

平衡“一江一河”景緻與周邊居民區樓宇的關係,也是立法中的一大難點。既要點亮蘇州河,又要避免光污染;既期待引入音樂聲效,卻不能讓噪音過大……為此,《條例》提出,濱水公共空間內設置景觀照明設施既要安全美觀、智慧節能、層次豐富,還要與區域整體光環境相協調。不少委員認為,這使得濱水河畔設計技能保證美觀又能兼顧和諧,形成人與自然共生的新空間。

“光音橋,這座將於今年年底竣工的新橋或可成為借鑑案例。”

上海市政工程總院專業總工程師鐘律介紹,隔岸相對居民區屋頂本身有夜燈照明,而設計師則從屋頂進行“採光”,以此為基準設定了相映襯的橋面主體燈光。河岸兩旁淡黃色柔光相呼應,不會影響居民正常生活。“橋上的光,折射的是城市橋樑與空間紐帶,更是精神之光,助力繪就一幅人城和諧共生的美麗畫卷。”

濱水空間路權分配如何體現市民“最優先”?這部將於明年施行的《條例》告訴你答案

“市民不光享受公共空間帶來的愉悦,也能習得管理維護公共空間的新方法,濱水河畔也可以成為生動的‘公共課堂’。”市人大代表、上海勘察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資深總工程師許麗萍説,只有讓人人蔘與、事事協商,才能維繫濱水平台的持續動能。上海未來將健全濱水公共空間共治機制,通過黨建引領營造共治氛圍、成立共治平台、制定共治規約。

不僅居民能參與共治,樓宇白領、工業園區員工也能各展所長。今年6月,普陀區長壽路街道成立蘇河“灣區黨建聯盟”,共有56家轄區內企業、園區、學校、文化單位等各類主體加入。“黃浦江與蘇州河是可親可近、可感可愛的温馨家園,黨建引領下的社會共治成為創造美好生活共同體的發動機與凝結劑。”許麗萍説。



  作者:王嘉旖 佔悦

  編輯:劉力源

責任編輯:顧一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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