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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曼谷11月19日電 (記者 王國安)鑑於近期抗議集會持續升級,泰國總理巴育19日發表聲明,表示將動用所有法律條款對違法抗議者採取行動。
聲明説,對於過去一段時間持續發生的抗議集會,政府及各方一直都在法律和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體制的基礎上努力尋求和平出路。雖然政府已展現出解決問題的誠意,但抗議局勢仍無緩和跡象。
聲明指出,目前局勢仍未朝着良好的方向發展,且還有升級為嚴重暴力衝突的趨勢,如若繼續放任下去,可能將對國家、體制、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損害。
“因此,政府和安全部門有必要嚴格依照國家現有的所有法律條款,對違反法律、置他人自由權利不顧的集會人員加強執法,按照國際通用標準和泰國法律對相關人員採取行動。”聲明説。
巴育在聲明中沒有説明是否會動用《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按照這項法律條款,任何人詆譭或侮辱國王、王后、王儲、攝政王,將被處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7月以來特別是近兩月,泰國持續出現示威抗議集會。抗議者要求總理巴育辭職、修憲、改革君主制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