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領亡夫養老金14萬餘元 獲刑三年並處罰金3萬元
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養老保險金共計人民幣148570.35元,她獲刑三年。11月30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瀘州古藺縣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保險詐騙案,王某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適用緩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王某某與付某某系夫妻關係,付某某系原古藺縣某廠職工,購買企業職工養老保險,1999年付某某因病去世,后王某某隱瞞付某某已死亡的事實,為付某某補繳社保費人民幣11755.49元,並找來付某某的兄弟辦理虛假身份認證等手段,於2015年7月至2020年3月,騙取養老保險金共計人民幣148570.35元。現涉案款物均已退還古藺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法院經審理認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被告人王某某以欺詐、虛假身份認證等手段騙取社會養老保險金,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已構成詐騙罪。
綜合本案事實、情節,結合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適用緩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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