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農村的不斷髮展,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近幾年農民的生活的確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在一些經濟水平落後的地方,仍然有將近6000萬的農民生活在貧困之中。國家為了幫助更多的貧困農户脱貧,保障他們基本的生活,這兩年都在不斷加大扶貧的力度,扶貧政策主要體現在經濟補貼、就業帶動、增收帶動幾個方面。
那麼,在農村哪些人屬於農村特困人員呢?根據規定,特困人員指的是那些沒有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沒有贍養和撫養人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對於已經認定為特困人員的人,國家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向他們提供這些福利:保障基本生活條件,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保障基本的照料,免費疾病治療和辦理喪事事宜等。隨着各地標準的不斷改革,供養標準也會根據貧困人口的需求靈活制定,同時衡量當地的人均消費支出、低保標準等來考慮。
以小編的家鄉來舉例,小編的家鄉對貧困人口在經濟方面的補貼還是不錯的。去年特困人員可領4000元補貼,今年已經提高到了5000元,這在農村尤其是對困難户來説,已經不是一筆小數目了。
小編打心底裏為這樣的好政策叫好,但是這項政策在實行過程中卻不盡人意,很多名額沒有落到真正貧困的人頭上,這種現象在小編的家鄉非常普遍,老百姓們也是怨聲載道。
只有農村貧困人口能吃飽飯、看起病了,農村才能真正發展起來,才能共同邁向小康生活。希望在制定政策的同時,也不要忽視了政策的執行監管力度,只有這樣才能讓老百姓都相信國家的政策,為政策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