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城市社保帶回老家?“錢隨人走”需多管齊下
全國兩會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問題,再次引發廣泛關注。目前,非本地户籍勞動者,如果沒有交夠15年社保,就無法在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雖然可以選擇辦理社保異地轉移接續,但其中僅養老保險可轉向户口所在地,且僅可轉移個人繳納部分。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司馬紅建議,將社保的社會統籌部分金額與繳納地解綁,企業與個人繳納費用,均納入社保權益轉移接續範圍,實現“錢隨人走”,以支持更多靈活就業羣體納入高保障的社保體系之內。
這就意味着,如果在北上廣深工作的就業羣體要返回家鄉,在工作地繳納的社保,不論是企業部分還是個人部分,都可以在户籍地轉移接續。
非本地户籍勞動者,為何不願在工作地繳社保?
的確,自勞動人口能在全國進行自由遷徙以來,異地社保問題就因牽涉各種利益,一直懸而未決。尤其是跨地區就業的農民工,一直以來就對繳納社保存在牴觸情緒,認為與其單位替他們繳納社保,還不如多發現金。
近年來,隨着平台經濟興起,大量跨地區就業的中低收入者,更願意轉型為靈活就業人羣。因為各地用工規範化,企業必須為所有員工繳納社保,而從事靈活就業,就有獲取更多現金的自由,而不需繳納社保。
當然,去年有關部門已經開始出台專門規定,要求平台為靈活就業人員代繳社保。
非本地户籍勞動者為何不願在工作地繳納社保?原因是兩不靠:若在工作地繳納的社保不足15年,其無法在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最後拿到的依然是現金;而選擇將社保關係轉移至户籍所在地,其繳納的養老保險又只能轉移個人部分。
企業繳納的部分由於進入工作地的統籌賬户,不能一併轉移,這就導致社保承接地,不願接轉異地投保的本地人的社保關係。原因也很簡單,因為承接就意味着多了分享本地社保統籌賬户的人,從而增加本地社保支付費用,增加本地社保缺口。
顯然,現有社保體系,不僅會降低異地就業人羣的參保意願,而且不利於所有勞動力的自由遷徙。如中高收入者要跨省跨市擇業就業,就必須考慮到社保的接續問題。社保不能有效接續,就會影響勞動者跨省跨市就業的行為,從而降低了勞動力跨區域優化配置的能力。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省市區已實現了省內統籌,即省內統籌賬户中資金可以省內統籌。2018年起,我國建立了社保基金的全國調劑制度,嘗試省際間協調。數據顯示,從2018年到2021年,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不過,這主要是為緩解部分省份社保支出缺口的一種辦法。
將基礎性的交給政府,將改善型的放權市場
當前,司馬紅委員提出的將社保與户籍解綁等“三解綁”,可看作是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出公共服務基礎性社會保障包的必要條件。也即唯有將社保與户籍解綁、將社保統籌賬户與繳納地解綁,才能真正有效激發人們參與社保的意願,實行能保願保、應保盡保。
當然,“三解綁”後的社保,並非是單純地允許統籌賬户資金隨參保人一起轉移。而是通過解綁,讓中央政府承擔起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職責。
一個可以考慮的思路是,將單位為個人繳納的納入各地統籌賬户的資金,改為社保税。以税收法定方式實現全國統籌,然後與全國社保基金一起,作為公共服務基礎性社會保障包的支出來源,這可以視作社保體系的第一大支柱。
同時,這還會有效減低居民社保轉接成本,促進勞動力在全國市場自由遷徙,為人力資本在全國市場實現優化配置提供製度性保障。
此外,還可以鼓勵企業為員工提供企業年金,以補充養老保險的方式,承擔社保體系的第二大支柱。如果説公共服務基礎性社保保障包,解決的是勞動者基本養老訴求,那麼企業年金將為勞動者解決的,就是如何使退休生活更體面的問題。
再者,目前個人繳納的納入個人賬户的社保資金,可轉為個人税收遞延型養老金,對其進行税費優惠,將其作為社保的第三大支柱。其好處是,不僅有利於鼓勵人們將更多收入儲蓄起來,以提高未來退休生活的品位;還有利於推動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畢竟,作為個人可支配、但使用受限制的居民個人養老賬户的資金,會激發居民為未來的養老存儲更多資金。
目前,我國已進入了銀髮經濟時代。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26402萬人,佔比18.70%;65歲以上老人為19064萬人,佔比13.50%。而按照國際上普遍的看法,前者佔比達到10%,或者後者佔比達到7%,就已經是老齡化社會了。
銀髮經濟為消費驅動型經濟,這就需要我國建立完善多層次的社保體系。
在這一體系下,將基礎性、均等化的社保服務交予政府來提供,將改善型的社保服務放權於市場主體。如此涇渭分明,便可以釐清政府與居民的責權關係,提高社保體系的覆蓋度和層次化。
(原題為《深觀察|一線城市社保帶回老家?“錢隨人走”需多管齊下》 作者 劉曉忠 系財經專欄作家 來源 澎湃新聞)
編輯:梁冰
統籌: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