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車險“這也不賠,那也不賠”?車險條款你看了嗎?

汽車的車險就是自己買的一個保障,除了交強險是必須購買的之外,商業險可以選擇性的購買。就買最常見的幾大類就可以了,比如説車損險、不計免賠、三者險、盜搶險這類的。既然買了保險,車子也出了事故,並且損失都已經過千的這種,肯定就要走保險了,可為什麼車險“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呢?

其實在購買車險的時候,保單上會有很多密密麻麻的條款,只不過大家都沒有一字一句的看清楚,都是看個大概簽字了事。但是到了真正需要理賠的時候,又發現保險公司老是這不賠那不賠的,感覺自己的車險是白買了。實際上,保險公司的理賠率挺高的,遇到一些不賠的情況,是大家沒有搞清楚購買險種的理賠範圍,還有不賠的範圍。

就拿買了盜搶險的車主來説,自己所認為的是車子的零件被盜了,這就應該理賠了。可是在保險條款中,只是單獨丟失車子零件的情況,不屬於理賠的範圍,必須是整車都被盜,也就是一輛車都找不到了,才能適用於盜搶險。只要有這個過程,即使車子最後找回來,就只剩一個輪胎都可以理賠。還有就是汽車是在收費的停車場發生的事故,保險公司會認為第一責任應該是停車場方面,他們也會拒賠。

其次就是輪胎單獨損害保險也不賠,除非是還連帶其他的翼子板、底盤這些東西也都壞了,這才適用於車損險。另外,是本身自己存在違規行駛,沒有攜帶駕照、私自改裝汽車,加個拖車鈎、拆座椅這些事情,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因此大家覺得保險公司啥也不賠,是沒有搞清楚自己所買險種的適用範圍,以後注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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