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駐歐盟使團】;
問:4月16日,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發表聲明稱,10名“民主運動”人士當日在香港因參與和平抗議活動獲罪,這表明香港民主空間不斷縮小、基本自由受到侵蝕,認為香港事態發展令外界質疑中方履行國際承諾的意願,稱有關做法破壞了信任,也影響了中歐關係。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答:中國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相關案件被告人因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被依法定罪,香港法院已公佈判決理由和量刑標準。如對判決有異議,當事人可依法上訴,其合法權利依法得到保障。
歐方完全無視中國政府和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嚴格依照《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的基本事實,公然插手干預中國香港的司法活動,是以自身價值觀為標準對法治的嚴重踐踏,我們對此堅決反對。今日之中國,早已不是西方可以為所欲為的時代。我們嚴正要求歐盟恪守不干涉內政這一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停止以任何形式干涉中國內部事務,以維護中歐關係健康順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