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主動投案的原省部級一把手判了!秦光榮一審獲刑7年,傳遞什麼信號?
1月19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秦光榮受賄案,對被告人秦光榮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對秦光榮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秦光榮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秦光榮利用擔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委副書記、省長、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股權轉讓、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2000年至2018年期間,秦光榮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389萬餘元。2019年4月6日,秦光榮主動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投案。
秦光榮,男,漢族,1950年12月生,湖南永州人。早年長期在家鄉湖南工作,後調任雲南省委常委,相繼兼任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常務副省長等職,2007年1月升任省長,2011年8月接任省委書記,2014年11月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至2018年3月)。2019年5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北京青年報》梳理後發現,十八大後,至少有9個省級黨委書記先後被查,而秦光榮是其中唯一一個獲刑10年以下的官員。
第一個主動投案的原省部級一把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秦光榮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秦光榮具有自首情節,受賄款物已全部追繳,認罪悔罪,依法對其予以減輕處罰。
據新華社報道,秦光榮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的第一個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級一把手。國家監委對秦光榮提出了從寬處罰的建議,檢察機關對秦光榮構成自首、可以減輕處罰的意見予以認可。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主動投案或投案自首而減刑的省部級領導,不僅秦光榮一人。2018年7月,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投案自首。2019年4月,艾文禮獲刑8年。法院審理查明,從2006年至2014年,艾文禮斂財6478萬餘元。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評論指出,人民法院對艾文禮等人的依法判決,秦光榮的主動投案,對腐敗分子形成了又一輪震懾和警示。反腐敗鬥爭一刻也不會停歇。對腐敗分子來説,前方已是窮途末路,認清形勢、儘早回頭,懷着對黨的忠誠、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主動向組織説明問題,才是唯一正確的出路。
“帶動”多位中管幹部陸續主動投案
1月13日播出的紀實專題片《國家監察》介紹,就在監察體制改革之後第一個主動投案的中管幹部、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案於2018年12月開庭審理時,一直關注此案的秦光榮正處在糾結、惶恐與痛苦中。
就在一個月前(2018年11月),他唯一的兒子秦嶺因涉華融賴小民案被調查。秦光榮在專題片中表示:“當時對我來説也非常痛苦,也感到緊張。痛苦是兒子他要接受調查,要受到黨紀國法的處理,緊張的也是怕自己一些問題要暴露出來。當時説這個問題的時候很糾結的,最後還是作出了一個重大的選擇,主動找組織説清問題。”
據悉,秦光榮主動投案時,已經69歲了。自他開始,多位中管幹部陸續主動投案。在他主動投案10天后,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餘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2020年,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和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先後主動投案。
近年來,“主動投案”“配合審查調查”等表述頻繁出現在各地紀委監委通報中。 腐敗分子主動投案,已經成為反腐敗工作的一個新特點。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顯示, 2019年查處中管幹部45人(其中主動投案2人),全國共10357人主動投案。據媒體統計,2020年查處中管幹部18人(其中主動投案2人),33名省管幹部主動投案。
人民網指出,中管幹部主動投案的背後,一方面是中央紀委始終堅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對違紀違法者形成的強大震懾力。另一方面中央對主動投案者依規依紀依法從寬處理的政策感召,也給予了主動投案者“拉一把”的關懷和“臨門一腳”的勇氣。
嚴重破壞雲南省政治生態
在雲南省紀委監委推出的反腐警示專題片《清流毒——雲南在行動》中,秦光榮被稱為雲南政治生態最大的“污染源”。從被曝光的大量細節來看,秦光榮對雲南生態的污染確實是全方位的。在他當上雲南省委書記後,不僅沒有肅清白恩培在雲南“玩了10年、貪了10年、耽誤了雲南10年”的惡劣影響,反而還進一步往深裏“走”了幾步,“唯圈、唯親、唯利的腐敗行為,直接造成過去一段時期雲南幹部工作亂象叢生,進一步滋長了“山頭主義”和幫派現象。
《中國紀檢監察報》提到,秦光榮等在幹部的使用上,奉行“唯圈”論,圈子裏的人,如曹建方、蔣兆崗、萬仁禮等,給予提拔重用;“唯利”論,唯利是圖。秦光榮赤裸裸地拿組織原則做交易、送人情,導致雲南一些地方和部門政商勾結,利益集團坐大,不法商人成為其中的主角和紐帶,對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蘇洪波。
蘇洪波
秦光榮擔任省委書記後,只要是蘇洪波向秦光榮推薦的幹部,秦光榮都予以關照或重用。雲南省原國土資源廳廳長林耘埜就是通過搭上蘇洪波的關係,一步步走上了副廳級、正廳級領導崗位。此外,蘇洪波還通過秦光榮等打招呼,違規獲取工程建設項目;向重點資源領域等推薦、安插幹部,獲取這些領域的工程建設項目等,在雲南攫取鉅額經濟利益,僅環湖南路等工程,蘇洪波就獲利1.3億元。
專題片中,辦案人員透露,秦光榮、曹建方等與蘇洪波沆瀣一氣,他們的所作所為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扭曲了用人導向,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助長了雲南幹部隊伍中搭天線、找靠山、走捷徑的歪風邪氣,對政治生態造成了嚴重破壞。
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成為雲南近年來的重要政治任務之一。專題片列出了一份詳細的名單:
依規依紀依法立案28人,其中採取留置措施10人,移送司法機關9人;
嚴肅查處了省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原巡視員龍雪飛、雲南城投原董事長許雷、省台辦原主任張朝德、峨山原縣委書記姜興林等攀附秦光榮的一批幹部;
剷除了蘇洪波、昆明原副市長楊勇明、舒保明、白建麗、何清帆等一批政治騙子、政治掮客;
查處了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餘麻約、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李華松、文山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付加興、德宏州原州委書記王俊強、雲南機場集團原董事長周凱、省司法廳原副廳長趙立功等受秦光榮流毒影響尤甚的一些黨員幹部。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北京日報客户端、新華社、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法制日報、北京青年報等
欄目主編:劉璐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上觀圖編 圖片編輯:蘇唯
來源:作者:上官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