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和律師陪同下來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
根據張玉環遞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張玉環要求江西省高院賠償人民幣2234.3129萬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萬元;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萬元;近27年來申訴合理支出100萬元。張玉環還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媒體上賠禮道歉,恢復其名譽,消除負面影響。
江西省高院訴訟服務中心主任高治説,張玉環國家賠償申請已經收到,將依法辦理。
1993年10月,江西省進賢縣民和鎮(原凰嶺鄉)張家村兩名失蹤幼兒的遺體在村莊附近水庫被發現。張玉環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再次二審,張玉環被判死緩。
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認為原審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認定張玉環犯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不能認定張玉環有罪。江西省高院決定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
據瞭解,張玉環出獄後,進賢縣成立由縣委政法委牽頭的幫扶工作組,幫助張玉環融入社會。張玉環告訴記者,當地已為他陸續解決身份户口、社保醫保等問題。
來源: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