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6日,
北京大興交警
對一輛遮擋機動車號牌的摩托車
進行檢查時,
女司機劉某某
不僅掩蓋交通違法行為,
還辱罵踢打民警,
並自稱抖音粉絲過百萬,
威脅曝光民警。
記者近日從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獲悉,
被告人劉某某
一審被判犯妨害公務罪,
判處拘役6個月,
緩刑10個月。
大興檢察院指控並經大興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4月16日15時許,被告人劉某某在大興區黃村鎮興旺路與麗園路交叉口,因遮擋機動車號牌被交警攔下處理,期間被告人劉某某不配合交警工作並進行辱罵。交警報警後,多名民警前往現場處置警情,但被告人劉某某仍拒不配合民警依法執行職務,並辱罵、踢打民警。
現場情況的細節是什麼?據此前警方的通報,案發當日,交警發現一輛摩托車用白紙遮擋號牌。在路口紅燈時,交警下車將該摩托車攔停,並將摩托車推到路邊安全處。眾目睽睽下,摩托車女司機劉某某將白紙扔進了旁邊的垃圾箱。
為防止違章司機將車開走,交警將車鑰匙拔下。在得知遮擋號牌扣12分,需重新學習後,劉某某堅稱“不知者無罪”。
交完罰款後,劉某某開始辱罵交警,並反覆質問,“憑什麼拔我車鑰匙?”與其同行的男子也開始辱罵交警,並叫囂,“你銬我呀!銬我呀!銬我呀!”
在男子吵鬧衝撞民警時,劉某某掏出手機,開始錄製視頻:“上抖音吧,抖音粉絲過百萬!大興警察打人啦!”
屬地派出所民警到現場支援,在將劉某某帶上警車的過程中,她再次辱罵、推搡民警,在被控制過程中還用腳踢民警的腿。
在之後的公訴過程中,被告人劉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均沒有異議並在公訴機關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自願表示認罪認罰。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某某自願認罪認罰,建議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拘役6個月,可適用緩刑。
大興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對其從重處罰;其自願認罪認罰,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0個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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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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