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4月1日電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9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1日裁定黎智英等7名被告上述兩項控罪成立。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耀忠及區諾軒,較早前已分別承認一項及兩項控罪,法庭1日聽取兩人的求情。
該案件2月16日由香港特區區域法院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9名被告中,區諾軒在法庭上承認兩項控罪,梁耀忠只承認其中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等其餘7名被告在2月16日的庭審上不認罪。案件3月10日繼續審理,全部控方證人當日下午作供完畢,法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4月1日,法官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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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