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從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該市一位舉報某企業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市民獲獎3000元。這是瓊海市根據《海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發放的首筆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金。
據瞭解,今年3月12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大隊接到羣眾反映瓊海市某企業排放氣體污染環境,執法人員立即赴現場展開調查。
根據第三方監測單位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該企業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根據該法律規定,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與此同時,按照《辦法》的規定,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大隊向舉報人發放了3000元的獎勵金。
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大隊有關工作人員表示,此次獎勵發放,既是兑現承諾,也是希望以此鼓勵更多羣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當好社會監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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