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士存:南海“仲裁裁決”怎樣走入垃圾堆的

2016年7月12日,在美國一手操弄下,所謂“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應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請求發佈“仲裁裁決”,上演了一出全盤否定中國南海權利主張的鬧劇。如今五年過去了,國際社會逐步看清了這出鬧劇的本質。五年來,在中國和地區國家共同努力下,南海形勢出現由亂向治的根本轉變;中國政府對仲裁的“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立場亦為國際社會廣泛認可和接受。“仲裁裁決”早已被中國視為“一張廢紙”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

將“裁決”扔進歷史的垃圾堆,是仲裁庭枉法裁判、挑戰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秩序的必然結果。

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條約,中國在戰後收復日本非法竊取的南海諸島並恢復行使主權,繪製了標繪有南海斷續線的《南海諸島位置圖》官方地圖並昭告世界。對中國南海諸島的領土主權作出正確安排,是戰後國際體系的組成部分,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重要成果之一。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稱《公約》)的締結及國際海洋新秩序的建立也都是在聯合國主導下進行的,以戰後國際體系和《聯合國憲章》為根本遵循。

其一,與歷史性權利有關的習慣國際法制度的發展與演變始終為聯合國所關注。早在1962年,國際法委員會就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關於歷史性水域的法律制度》的報告;作為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的國際法院在“揚馬延島案”“卡塔爾訴巴林案”等著名判決中,都採納了長期存在的傳統權利應受到國際法尊重和保護的觀點。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及相關權益是在漫長曆史過程中逐步累積形成的,它先於《公約》而誕生,又獨立於《公約》而存在。

其二,《聯合國憲章》賦予聯合國會員國將談判協商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優先選擇。儘管臨時仲裁被《公約》確立為爭端解決方式之一,但仲裁庭的設立和管轄權的取得須以不違背“國家同意原則”為前提條件。中國2006年即根據《公約》授權,向聯合國秘書長遞交書面聲明,明確對於與海洋劃界、歷史性海灣和歷史性所有權、軍事活動等有關的任何爭端,不接受包括臨時仲裁在內的《公約》強制性爭端解決程序管轄。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不僅對此視而不見,還回避國際司法與仲裁機構的慣常做法、任意曲解《公約》條文,實質就是打着“公約”旗號,以美菲不可告人的目的為考量,在全盤否定中國南海權利主張的同時,既挑戰現行國際秩序與規則,也損害聯合國機制和《公約》的權威性與嚴肅性。

將“裁決”扔進歷史的垃圾堆,是確立國際法權威、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的必然要求。

首先,主權平等是當代國際法的基石。五年來,國際社會愈益發現,將中國不接受裁決與“違反國際規則”畫等號的國家,本身就是不斷違反國際法和肆意踐踏他國主權的典型代表。遠的不説,僅在這一兩年裏,美國就公然違背《聯合國憲章》所倡導的禁止在國際關係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原則,對伊朗軍隊高級將領蘇萊曼尼進行“定點清除”。此後,美國更是毫不掩飾地對參與調查其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罪行的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進行制裁。美國的“盟友和夥伴”們在遵守國際法、履行國際義務方面也都不是省油的燈。比如英國藐視國際法院諮詢意見,拒不履行聯合國大會要求“英國於2019年11月前將查戈斯羣島歸還毛里求斯”的決議;日本決定以海洋排放方式處置福島核污水,為一己私利而視全球環境安全和人類生命健康如草芥。

其次,“國家同意”是國際司法和仲裁的前提,國家在國際法上並無出庭應訴的義務。在國際實踐中,不參加司法程序的情形屢見不鮮。連美國自己,也曾在“尼加拉瓜案”中法院初步判決後退出訴訟程序,並最終退出國際法院。

顯而易見,以違反國際法著稱的美國所導演的“南海仲裁案”,只不過是它打着國際法旗號,歪曲國際法、破壞國際關係準則的又一個新案例。

將“裁決”扔進歷史的垃圾堆,是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和長治久安、築牢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的必然選擇。

五年來,在中國和東盟國家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勢趨穩降温,並呈現出良好發展勢頭。國際社會特別是地區國家越發認識到,“仲裁裁決”無非是美國蓄意製造的以離間中國與東盟國家關係、攪亂地區局勢、破壞南海和平穩定為目的的一個工具而已。維護南海和平穩定是中國和東盟國家的共同訴求和根本利益所在,地區國家絕不應置身事外坐視美國繼續在南海興風作浪。中國和東盟國家有信心、有能力、有智慧排除干擾,秉持“雙軌思路”,堅持由直接當事國通過談判協商處理有關爭議的原則,保持“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的良好勢頭,共同致力於維護好地區和平穩定。

在當前部分西方國家尤其美國因根深蒂固的制度弊病和國際地位相對下降而產生戰略焦慮、欲在亞太地區拉幫結派搞遏制中國“小圈子”的背景下,這個被視為“一張廢紙”的裁決,時常還會被一些別有用心的國家翻出來曬曬。個別國家甚至還會給“裁決”貼上“國際法的一部分”或“國際規則”的標籤,試圖以此在否定中國南海權利主張合法性的同時,為其非法竊取的中國領土和單方面的海域主張聲索披上“合法”外衣。從這個意義上講,在所謂“裁決”出籠5週年的今天,我們對裁決最好、也是最後的“紀念”方式,就是將它送上歷史的祭壇並永久塵封。(作者是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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