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據德國《焦點》週刊16日報道,德國柏林地方法院最近判定,一名與女同事發生性行為的男警察在性愛中偷偷摘下避孕套屬於“性侵行為”。該男子被判8個月緩刑,且必須向女同事支付3000多歐元的賠償。
事情要追溯到2017年11月,當時這名現年38歲的男警察與時年20歲的預備女警察自願發生性關係。在發生性行為前,女方提出要使用避孕套,男方答應了。可是在過程中,男方卻偷偷摘下避孕套。女方之後把男方告上法庭,認為“自己被性侵”,還可能帶來意外懷孕或感染性病乃至艾滋病的風險。
德國多家媒體16日報道了法官的這一判決。法官認為,男性在性行為過程中偷偷取下避孕套的行為“可構成性侵或強姦罪”。德國新聞電視台評論稱,這一判決將給未來類似案件樹立一個可以參照的標杆。(青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