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5月14日電 題:為民而立・量身定製・開門問策――我國地方立法的新實踐
新華社記者任沁沁
治國安邦重在基層。
300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基層立法者,本週在上海接受了今年首期立法培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今年計劃通過兩期培訓,實現對地方立法主體及立法聯繫點的全覆蓋,推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
2015年新修改的立法法普遍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目前,中國有地方立法主體353個,包括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89個設區的市、30個自治州和3個不設區的地級市。
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因為多了一點“草根”色彩,而更具針對性。經過多年探索,各地立法工作者們積累了不少經驗。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説:“地方立法工作者要心懷‘國之大者’,把學習和工作放在黨和國家事業大局中來審視、把握、推進;要深入貫徹‘立法為民’精神,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利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為民而立・民意是立法根本依據
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理念,要把民意作為立法的根本依據,問需於民、問計於民。
“突出問題導向,人民羣眾對什麼問題反映最強烈、最普遍、最突出,就解決什麼問題。”江蘇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王臘生説。
最近,為了解決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殯葬服務需求與服務供給之間的突出矛盾,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殯葬管理條例,着力解決老百姓反映突出的墓格位數量少、價格高及殯葬服務亂象等實際問題,立法保障“逝有所安”。
針對老百姓反映強烈的農業面源污染、危化品車輛橫穿水源保護區等問題,在制定《三明市東牙溪和薯沙溪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過程中,三明市人大常委會着力在水庫生態補償機制、合理水位、權利與義務等核心問題上尋求解決方案。
條例頒佈後,根據人民反映的供水設施老化、供水監測不到位、維護管理不及時、二次污染等問題,三明市人大常委會專門向市委彙報,由市政府解決,有效推動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延伸到供水環節的保護,以切實行動呼應了民聲。
“向下善於海納百川,向上勤於爭取支持指導,對外積極學習取經,對內倡導工匠精神。”三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餘建地説,這樣的工作機制,確保了所制定法規的質量。
量身定製・直面基層治理難題
完善的地方性法規規範體系是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直面基層社會治理,設區的市地方立法致力於治理難題的解決。
“開口要小,挖掘要深,要推崇一事一例的小切口立法,不追求大而全的綜合性立法。”山東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範福生説。
作為山東省首批獲得地方立法權的設區的市之一,自2015年8月正式行使立法權以來,濰坊共制定出台13件地方性法規,涵蓋電梯安全、大氣污染防治、紅色文化資源保護、煙花爆竹管理、海岸帶保護、供熱等方面。
“量身定製”,為地方治理提供製度供給。作為瓜果蔬菜之鄉,為徹底杜絕劇毒高毒農藥的違法使用和銷售,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出台《濰坊市禁用限用劇毒高毒農藥條例》,破解了該領域政府管理多頭執法、手段剛性不足的治理難題。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立足“生態+”立法,湖州市人大常委會2019年出台全國首部關於美麗鄉村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湖州市美麗鄉村建設條例》,2020年開展全國首部設區市法治鄉村的創制性立法,出台《湖州市法治鄉村建設條例》。
“我們抓住湖州全國首個地市級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地域特色,聚焦生態文明和鄉村治理,總體規劃,避免‘東一榔頭,西一棒槌’式的無序立法,不斷提升法規體系的廣度、精度、深度。”湖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沙季超説。
開門問策・基層聲音直達立法機關
如何真正發揮立法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車”作用,讓基層百姓的聲音直達立法機關?
臨洮縣基層立法聯繫點精心篩選了20個行業代表性、社會公信力較強的單位作為基層立法聯絡點,挑選了100名法律知識水平高、基層工作經驗豐富的幹部擔任基層立法聯絡員,彙總基層最真實、最現實的聲音,上報給全國、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讓基層羣眾瞭解立法意圖,為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奠定良好的基礎。
“我們堅持開門問策,在徵求法律法規草案意見過程中,注重考慮利益各方、弱勢羣體、專業人士三個羣體,主要採取了書面徵求、基層調研、召開座談會三種形式。”臨洮縣基層立法聯繫點辦公室副主任張學調介紹,把國家民主立法的“直通車”開到村、社區、企業單位、社會組織,充分聽取基層一線的真實聲音。
在制定《吳忠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過程中,吳忠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座談交流,面對面徵求意見建議,共收集了公共秩序、公共衞生、交通安全、小區管理、網絡營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建議60多條。
“由此,我們精準解決了廣大羣眾期盼亟須解決的亂扔垃圾、寵物擾民、小區亂象及飛線充電等問題,引導和規範了公民文明行為,實現了所立之法與所需之法的契合。”吳忠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永福説。
“立法是為國家定規矩,為社會定方圓的神聖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研究室主任臧鐵偉表示,希望通過此次學習交流,各地立法工作者不斷提升素質、凝聚共識,探索完善機制,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立法者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