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12月30日消息,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日對李在鎔“親信干政”案二審重審,檢方要求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李在鎔現年52歲,是三星電子副會長、三星集團實際掌門人。
根據檢方指控,李在鎔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和崔順實行賄,以助其繼承經營權。一審法院認定李在鎔的部分行賄罪成立,並判處有期徒刑5年,二審法院則作出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的判決。李在鎔當庭獲釋。
韓國最高法院在終審判決中,撤銷二審法院對李在鎔和其他涉案人朴槿惠、崔順實所作的判決,將該案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原題為:《快訊!韓國檢方要求判三星掌門人9年》)
<script>window.FWBAT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