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有新消息!對新冠肺炎治療有何考慮?

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6日,國家醫保局發佈公告,對2022年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藥品申報資料進行了初步形式審查,共有344個藥品通過初步形式審查。

什麼是“初步形式審查”?為何有比較昂貴的藥品也通過了審查?對新冠肺炎治療有何重點考慮?來看本期快問快答↓

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有新消息!對新冠肺炎治療有何考慮?

問:什麼是“初步形式審查”?

答:在我國,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實行企業申報制。國家醫保局會根據當年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確定申報條件和要求,然後由各主體自願申報。

進行初步形式審查,一方面是要確保申報的藥品符合申報條件,另一方面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規範性進行審核,並根據工作需要就一些資料的真實性向有關方面進行核實。

此外,國家醫保局將會對通過初步形式審查結果的藥品和部分信息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形式審查結果準確。

問:為何有比較昂貴的藥品通過本次審查?

答: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分為企業申報、形式審查、專家評審、談判競價等環節,形式審查只是其中之一。今年,有一些價格較為昂貴藥品通過了初步形式審查,僅代表該藥品符合申報條件,獲得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這類藥品最終能否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還需要進行包括經濟性在內多方位嚴格評審,通過評審的獨家藥品要經過談判、非獨家藥品要經過競價,只有談判或競價成功才能被納入目錄。

國家醫保局始終將醫保基金和參保羣眾的承受能力作為目錄調整工作基礎,通過准入談判等方式大幅降低獨家藥品的價格;始終聚焦羣眾基本醫療需求和臨牀技術進步間的平衡,提升可及性,維護公平性。

問: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對新冠肺炎治療有何重點考慮?

答:國家醫保局在疫情初期出台了“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的“兩個確保”的政策,將相關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背景下,從2020年第一次實行醫保藥品目錄企業自主申報制起,國家醫保局就將“納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作為申報條件之一。一批新冠治療用藥已被納入醫保藥品目錄。

今年,第九版《診療方案》納入了一批剛在我國上市的藥品。本次申報過程中,有的藥品進行了自主申報並通過了初步形式審查,也有的藥品沒有申報。對於已申報且通過形式審查的藥品,國家醫保局將按程序開展工作,爭取以合理價格納入到醫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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