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港媒:有人在九龍區非法集結、叫囂,梁國雄及黃浩銘等人被警方拘捕

由 聊素麗 發佈於 綜合

  據香港“星島網”報道,6日下午2時許,在油麻地及佐敦一帶有人羣集結及叫囂,涉嫌進行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羣組聚集,違反《公安條例》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警方拘捕多人,包括社民連成員包括梁國雄、黃浩銘等,以及2名15歲男子,也以涉嫌違反限聚令,向“民陣”召集人岑子傑等人發出票控(現場開罰單控告)。

  報道稱,警方表示,曾在現場多次發出警告,要求參與者離開,但部分人拒絕聽從警方指示,繼續留在相關地點集結。警方隨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及票控涉案者。警方再次警告人羣停止集結及立即離去,現場警務人員會嚴正執法。

  下午約2時45分,社民連成員包括梁國雄、黃浩銘,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人,在遊行的起點拉起橫幅後,在場警員稱他們牽動數十人蔘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要求解散遊行。警方對梁國雄、黃浩銘、陳皓桓搜身,表示會拘捕3人。警員其後以涉嫌非法遊行、違反限聚令等多條罪名拘捕3人,將他們帶上警車。

  另外,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副秘書長陳寶瑩,以及民陣召集人岑子傑亦在佐敦一帶,涉嫌違反限聚令被票控。

  針對有人發起在九龍游行,甚至鼓吹他人走出馬路,聲言要“重燃戰火”,香港警方6日中午在臉書發帖重申,有關遊行並沒有通知警方,屬於《公安條例》下未經批准集結及《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下受禁羣組聚集。任何人組織或參與上述活動,進行任何擾亂公眾秩序或暴力衝擊行為,均屬違法,犯案者必須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