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還高利貸,民泰商業銀行一副行長在短短8個多月的時間內竟然騙取了43億元。日前,裁判文書網披露了這一起案件。這一“80後”銀行副行長倪某被判處無期徒刑。
根據案件披露的數據來看,倪某所在的浙江民泰商業銀行,2019年淨利潤為8.29億元。這也就意味着,倪某的違法所得是所在單位去年淨利潤的5倍之多。與此同時,在倪某等人編織的騙局下,10多家銀行中招。
民泰商業銀行財報
為還高利貸
副行長偽造材料和印章套取資金
倪某生於1981年10月。2013年7月,被任命為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蕭山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副行長。2015年3月18日,因該支行違規問題突出、貸款大量逾期等,倪某被撤職。2015年11月12日,倪某被民泰銀行開除。
2012年至2014年,倪某幫朋友借高利貸用於做票據轉貼現業務,並從中抽頭0.2%好處費。至2014年8月左右,因出借的款項無法收回而揹負數千萬元債務。
為了償還債務,自2014年下半年開始,倪某夥同他人,通過偽造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基礎文件、上級行的授權委託書等業務材料,私刻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公章、票據業務用章、法人名章等方式套取現金。
其中,2015年1月,倪某在無實際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利用其實際控制的杭州錦瑞傳公司作為出票人,簽發無真實貿易、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兑匯票4張,金額共計3億元。隨後利用其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負責人身份,使用偽造的業務材料、票據業務用章,以民泰銀行瓜瀝支行的名義貼現並同時層層轉貼現給恆豐銀行福州分行、民生銀行常州支行等後手銀行,騙取貼現款2.9069億餘元。
倪某將6000餘萬元分給團伙其他人作好處費,自己實際使用約2.3億元,主要用於歸還高利貸等。2015年7月,倪某因資金不足無法兑付到期匯票,遂借款2億元兑付該3億元匯票。
多家銀行中招
民生銀行寧波分行曾三次被騙
裁判書還披露,2015年4月至6月,倪某多次夥同洪某及其他中介人員,先由中介人員聯繫急需融資的公司,由該公司作為付款人,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承兑匯票給關聯企業,再由倪某使用偽造的銀行業務資料、業務用章,冒充民泰銀行瓜瀝支行負責人,以民泰銀行瓜瀝支行的名義貼現並同時層層轉貼現給多家後手銀行,騙取匯票貼現款,轉入開票公司控制的銀行賬户。
其中,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倪某的騙取過程中,倪某一夥與光大國際建設工程總公司接連合作三次,一月一單,民生銀行寧波分行三次都不幸中招。
2015年4月15日,光大國際公司簽發給關聯企業華夏金石國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5億元的商業承兑匯票。倪某以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名義貼現,同時在中介人員撮合下層層轉貼現給民生銀行寧波分行等,騙取貼現款4.8501億餘元。
2015年5月29日,光大國際公司繼續採用上述方式“融資”,5億元的商業承兑匯票轉貼現給民生銀行寧波分行等後,騙得4.8689億餘元。
2015年6月16日,光大國際公司簽發給華夏金石公司10張商業承兑匯票,金額合計5億元。次日,倪某等人採用上述手段為該5億元匯票貼現並同時層層轉貼現給阿拉善農商行、河北銀行和民生銀行寧波分行等,騙取貼現款4.8736億餘元 。
倪某一夥從中牟取的肥水也很多。光大國際公司收到4月匯票貼現款後,以融資服務費名義支付中介費3001萬餘元,其中倪某一夥分得701萬餘元。5月、6月貼現款到賬後,光大國際公司分別以融資服務費名義支付中介費2000餘萬元。
通過上述方式,倪某一夥騙取銀行資金合計29.203億餘元,造成經濟損失14億元。倪某違法所得11.0093億元。加上其利用杭州錦瑞傳公司的兩次詐騙,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短短8個月,倪某一夥騙取10餘家銀行票據貼現款共計44億元,造成實際損失25億元。
兩罪並罰
被判無期沒收個人財產
經過審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倪某為歸還鉅額債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兑匯票,利用或假冒銀行負責人身份,使用私刻的銀行印章予以貼現,再轉貼現給出資銀行,騙取銀行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票據詐騙罪。
此外,倪某為謀取鉅額好處費,結夥他人使用私刻的銀行簽章及假借民泰銀行瓜瀝支行名義貼現無真實貿易的商業承兑匯票再轉貼現給後手銀行,騙取銀行資金給出票企業使用,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騙取貸款罪。
一審最終判決為:倪某犯票據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與前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的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判決
一審判決後,倪某提出上訴。二審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倪某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