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報延期披露至6月30日 *ST利源被深交所質疑規避暫停上市
挖貝網 4月28日消息,*ST利源(002501)近日公告稱公司年報將延期披露至6月30日,深交所向*ST利源下發關注函,要求其説明是否存在規避審計報告再次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從而規避暫停上市的情形等。
今年4月初,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下稱“立信所”)不同意承接*ST利源2019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業務。隨後經過溝通,2019年審計工作仍由中準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準所”)負責。公告顯示*ST利源於4月10日新聘任了劉建、吳吉林等4名董事,佔公司董事會人數的4/9。其中,吳吉林作為會計專業人士擔任公司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4月28日,*ST利源發佈公告稱,受疫情影響及擬變更年審會計師影響,公司年報審計時間被耽擱約2個月,導致年審會計師無法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審計工作,無法按期披露經審計年度報告。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日期將由4月30日變更為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ST利源的2018年度財務報表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鑑證報告。公司也在2018年年報問詢函回覆中稱無法保證營業成本的準確性。
對此,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ST利源關注上述無法表示意見和否定意見涉及事項消除情況、公司內部控制的整改情況、收入成本核算和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準確。並且充分評估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事項、瀋陽利源破產重整事項對公司2019年財務報告及審計工作的影響。
針對此次人事變動,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ST利源説明近半數董事會成員入職時間較短,是否影響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工作,是否可能導致部分董事無法保證年度報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以及公司應對上述情況擬採取的措施。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ST利源結合瀋陽利源重整進展,説明法院無法在4月30日前裁定瀋陽利源重整事項的情況下,本次延期披露年度報告是否存在規避審計報告再次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從而規避暫停上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