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這些*ST天成股民注意了 第一趟索賠“順風車”半年後將到站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財經

記者 費國海

針對A股上市公司*ST天成(600112)第一次被處罰的維權時效將在6個月後截止。《投資快報》記者瞭解到,此前起訴的投資者已經獲得一二審勝訴判決,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目前仍可加入。此外,該公司第二輪被證監會調查的結果未出,相關股民也可做好索賠準備。

2018年11月,證監會對當時證券簡稱還叫天成控股的公司作出正式行政處罰:證監會認定天成控股在相關資產置換事項的收益確認條件尚不具備的情形下,提前確認了資產置換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發佈的2016年度業績扭虧為盈公告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虛假記載行為。證監會決定對天成控股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的罰款,並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

隨後,投資者開始對該公司進行維權起訴,力求挽回二級市場的股價損失。

2019年5月31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首批*ST天成股票投資者提起的證券虛假陳述索賠訴訟案。投資者方律師認為,*ST天成在業績預報中提前確認收益,但最終企業的實際收益不僅沒有達到預期狀態,反而與業績預告相差甚遠,此行為極其容易誤導投資者進行投資,與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受損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ST天成應賠償因此受損的投資者。

經過審理,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支持了投資者要求公司賠償投資虧損金額的訴訟請求,部分股民賠償比例甚至達到100%,投資者勝訴。

隨後,*ST天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19年12月12日,天成控股虛假陳述糾紛上訴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司更換了代理律師並增加提交證據數十份,不過這些努力最終也沒能“力挽狂瀾”。

2020年3月,有投資者收到貴州高院終審判決,貴州高院駁回天成控股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根據*ST天成2019年5月28日發佈的公告,截至當日公司收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涉及243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4852.58萬元。同日,*ST天成還公開了《2020年半年度報告》。從該報告中可以看出,截至8月31日,*ST天成共涉及520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8617.5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23.46%。

不過,在第一次處罰事件過去後不到兩年,*ST天成又一次“故技重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這一次涉及的事由是“因存在被控股股東銀河集團非經營性佔用資金以及未履行審批程序提供擔保等違規情形”。

維權律師表示,股民針對*ST天成的索賠條件為:第一次處罰:根據法院一審判決,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3日期間淨買入*ST天成的推定受損投資者可參與索賠;第二次立案調查: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預計在2019年4月22日前(含當日)淨買入*ST天成股票的推定受損投資者或索賠(具體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值得留意的是針對第一次處罰的索賠訴訟時效,將在2021年11月28日截止,僅剩半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