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繼3月1日公司債券實施註冊制後,兩大交易所又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試點。
5月21日,上交所、深交所表示,為滿足企業流動資金管理需求,根據相關規定,開展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試點,並要求,募集資金限於償還一年內到期的債務和補充流動資金,不得用於長期投資需求。
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是指依照相關規則公開發行的、期限為1年及以下的公司債券,具體期限由發行人根據生產經營資金需求和市場情況確定。
按照規定,試點期間,擬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並在本所上市的發行人,應當具備良好的短期償債能力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符合適用交易所公司債券優化審核程序要求,且最近三年平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動比率大於1;(二)綜合實力較強、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制度健全的證券公司;(三)經本所認可的其他條件。根據試點開展情況,交易所將適時調整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試點範圍。
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實行餘額管理。發行人在註冊文件有效期內,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待償餘額不得超過註冊規模。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發行人可自主確定發行期數和每期發行規模。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申請文件參照現行規定執行,發行人應當進行主體信用評級,同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進行債券信用評級。
短期公司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應當與債券期限保持合理匹配,募集資金限於償還一年內到期的債務和補充流動資金,不得用於長期投資需求。發行人應當在募集説明書中披露募集資金具體用途,合理解釋融資需求。補充流動資金的,需在申請文件中匡算流動資金缺口並提供依據。
發行人在註冊規模內首次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的,應當根據交易所相關規定履行發行前備案程序;後續發行時,如果註冊文件未涉及財務數據更新且發行人未發生重大事項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在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後直接發行。
發行人主體信用評級達到AAA(不存在次級條款等影響債項評級的相關契約條款)且採用多邊淨額結算方式的公開發行短期公司債券,可作為債券質押式回購的質押券種。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