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散”!炒股虧損27億元,還被罰款500萬
一名散户投資者被證監會罰款500萬。
證監會近期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書,一名散户投資者景華,控制83個證券賬户,通過兩融槓桿操縱仁東控股,導致股價連續上漲後“閃崩”跌停,成交額達330億元。景華操縱股票不僅合計虧損26.9億元,還被證監會罰款500萬元。
2019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間(共384個交易日,簡稱“操縱期間”),景華控制其本人、近親屬、一致行動人、所控制的北京紫金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員工以及委託其投資的客户賬户等共83個證券賬户(簡稱“賬户組”),交易仁東控股股票。
經證監會調查,景華操縱“仁東控股”通過三種方式操縱“仁東控股”:一是集中資金優勢和持股優勢連續買賣,二是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户之間進行證券交易,三是不以成交為目的。
對於這樣的亂象,證監會再次表態,要嚴厲打擊操縱股市、股價的行為,同時景華及其代理人在聽證會上的辯解(主觀上沒有操縱股價的意圖),進行了回絕,態度非常嚴厲,稱不具備減輕情形。
經複核,證監會認為,當事人具有操縱市場的主觀意圖。當事人在詢問筆錄中稱其投資仁東控股,使股價抬升,再通過收購改善公司基本面,實現“股價先行、業績後跟”,充分證明當事人具有拉抬股價的主觀意圖,也與當事人不斷通過融資融券放大交易規模、股價大幅上漲的客觀事實相互印證。
證監會重申將維持之前的判定,即當事人雖採取了一定補救措施,但未能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本案不存在從輕減輕情形。
證監會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時已充分考慮當事人行為期間、情節嚴重程度、社會危害性、配合調查及認錯態度等主客觀情況,量罰適當。最終決定,對景華處以500萬元罰款。